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4-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17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通知,包钢(集团)公司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预计质押期限至2019年7月10日。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942,574,146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92%。本次股份质押后,包钢(集团)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15,3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2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2%。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