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2014-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3,645,7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51%)于2013年7月11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34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8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0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质押给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林旭曦女士所投资的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2013年7月13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设定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2014年7月17日公司接林旭曦女士通知,因合同事项已履行完毕,林旭曦女士原质押给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34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8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0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已于2014年7月17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14年7月17日解除前述股权质押,林旭曦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