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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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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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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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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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在2008年4月15日由原封闭式基金转换成立。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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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二季度,市场整体温和上扬,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略为领先,但板块内个股分化行情特征较为明显。上证指数、沪深300、深圳成指、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分别上涨0.74%、0.88%、2.14%、4.35%、5.79%,本基金二季度收益7.15%,超过本基金比较基准,并处于同业优秀水平。
在上期展望中,基金管理人认为,一季度PMI的持续转弱有可能延续成为全年的经济增长基调。而创业板在经历了2013以来的持续大幅上涨后,股价已经大幅透支了未来的业绩增长,许多公司的业绩预期也随着股价的上涨而不断上调,而从目前公布的年报和一季报预告来看,业绩普遍不达预期。尽管少数成长公司可以超越周期而增长,但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宏观经济的疲软必然会影响绝大多数的公司业绩。未来一段时间,以创业板为核心的成长股调整可能较大,其中部分公司已经在一季度现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是优秀的公司也会由于短期业绩不达预期或者其他因素跟随市场整体下跌。
二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政策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前期超跌绩优个股的反弹。前期一些绩优公司由于短期业绩增速略低于市场预期,或者由于市场风格变化而被市场错杀,目前有一些行业龙头仍有较好增长的公司处于较好的估值位置上。此外,未来创业板下跌过程中会有一些错杀的优秀公司,也将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蓝筹方面,仍将持续观察风险暴露情况、改革措施以及宏观经济数据进入长期投资的准备阶段,蓝筹的长线投资机会可能正在来临。而新能源、环保、医药和大消费始终是本基金的重点持仓对象。
从市场走势来看,创业板的走势超预期,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仍然以优秀的成长性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因此实际结果来看,虽然对市场判断有一定失误,但总体运行结果良好。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7.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0.9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金管理人认为,二季度PMI在出口持续放大的基础上有所好转,表明中国经济的韧性比市场普遍的预期更强。总理在多个场合的讲话表明中国能完成全年计划7.5%的增长目标。政策上,货币政策持续放松以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实体经济利率,都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长期看,中国通过改革转型提升经济增长的空间仍然很大,改革红利的释放是股票市场最大的动力。我们尤其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
三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政策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前期超跌绩优个股的反弹。成长股方面,分化会延续,伪成长股或者已过高成长期的股票会大幅回落。而市场会逐步显露出新的投资机会。我们看好能源科技行业(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油服)、移动互联网相关行业(如信息安全、互联网教育和医疗、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
本基金将继续重点以个股投资价值判断为主,更多的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投资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结合资源优选基金重点投资技术资源、渠道资源、品牌资源的特点,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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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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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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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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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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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凯美特气、长春高新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凯美特气公告披露,公司因隐瞒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遭上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断气"而停产的事实,被湖南省证监局责令整改。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在中石化总公司的协调下,迅速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举行了多次谈判,并取得初步结果。6月13日,公司公告:双方对相关内容已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共识. 目前长岭分公司正在对该协议进行流程审批,待长岭分公司审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协议具体事项. 现长岭凯美特处于开车运行前的生产准备状态, 待接到长岭分公司向长岭凯美特供气的指令,随时可以投入生产运行。我们认为,该事项是我国特有的体制内问题,并没有影响公司投资价值。当然公司在公司运营中,确有忽视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事实。通过这件事情,公司认识到作为上市公众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提高了认识水平。我们继续看好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因此在公告后未做减持。
2013年9月24日,长春高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控股)的关联人长春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该两笔款项均已归还,但迟迟未予披露。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时任董事、监事等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我们认为,上述行为均为公司股东和多年前管理层的历史所为,公司现在已经就资金占用问题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制度,该事项不影响目前公司的投资价值。
5.11.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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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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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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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复鸿飞基金的名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