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42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置业”)、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九龙山”)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经平湖九龙山申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25日冻结了海航置业持有的九龙山A股股票128,682,000股、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116,928,000股(详见公告:临2012-2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15日就股东之间有关股权转让款支付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等纠纷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告:临2014-003)。
经平湖九龙山申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0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2)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38-2号】,裁定解除对海航置业持有的公司股票128,682,000股的冻结,解除对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116,928,000股的冻结。
2014年7月16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大新华实业通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解除了对海航置业持有的公司A股128,682,000股、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A股116,928,000股股票的司法冻结,总计解冻股数为245,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司法冻结的手续。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海航置业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为179,4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中的股票为0股;大新华实业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为116,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中的股票为0股。
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38-2号】。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