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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 年3月25日下发的《关于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79号),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3月25日起变更为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费用等条款。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 年3月25日下发的《关于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79号),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3月25日起变更为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费用等条款,修订后的《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3月25日起正式生效。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根据《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自2014 年3 月25 日起,由“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在变更前后期间分别根据相应的指标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 年3月25日下发的《关于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79号),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3月25日起变更为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费用等条款,修订后的《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3月25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2014 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本基金自2014 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4、根据《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自2014 年3 月25 日起,由“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在变更前后期间分别根据相应的指标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4年二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有1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2季度整体经济仍然低迷,经济下行风险仍然存在。在周期行业整体起色不大,而以TMT为代表的成长股经过从2014年2月至4月中旬的近两个月的调整之后,部分股票的估值已经进入合理区间,因此在2014年2季度获得一定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选股,重点在游戏等新兴领域进行了配置,获得一定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99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7%,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3季度,在整体宏观经济低迷背景下,政府整体经济政策有望进行调整,采用更为积极地态度对宏观经济进行托底。不过,在整体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指望经济出现大幅度回升并不太现实。

    由于上半年创业板的良好表现,以TMT为代表的成长股整体估值继续上升,步入下半年,市场将逐步将估值参照切换至2015年的视角,唯有确定性的高增长才能消化估值持续上升带来的压力,因此继续选择有业绩、真成长、估值合理的公司仍将是配置的主线。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无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关于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3、《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8.2 存放地点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基金简称大成消费主题股票
    交易代码0900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月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946,887.38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策略。以宏观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为基础,通过分析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整体运行的内外部因素,实施大类资产配置;分析各个消费子行业在中国经济转型不同阶段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实施行业配置;在各个行业内通过对公司基本面的考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4年4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466,702.99
    2.本期利润1,541,377.6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1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0,310,697.6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0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96%0.89%0.67%0.79%1.29%0.1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波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7日2014年4月15日7年清华大学工程物理学士。2002年2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欧洲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任研究助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JP Morgan (London),任数量分析师。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全收益投资和交易有限公司,任外汇投资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海通证券衍生产品部,任高级数量分析师。2012年2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2013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25日任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4月15日任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7日起任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李本刚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6日-13年管理学硕士。2001年至2010年先后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0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2012年9月4日起任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6日起任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14日任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9,276,594.7447.56
     其中:股票29,276,594.7447.56
    2固定收益投资-0.00
     其中:债券-0.00
     资产支持证券-0.00
    3贵金属投资-0.00
    4金融衍生品投资-0.00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306,263.4815.12
    7其他资产22,972,189.1837.32
    8合计61,555,047.4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521,550.000.86
    B采矿业-0.00
    C制造业22,967,848.4838.08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00
    E建筑业-0.00
    F批发和零售业691,336.081.15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24,800.001.20
    H住宿和餐饮业-0.00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79,388.185.11
    J金融业-0.00
    K房地产业-0.0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00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0.00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0.00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00
    P教育424,640.000.70
    Q卫生和社会工作-0.0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29,872.001.21
    S综合137,160.000.23
     合计29,276,594.7448.5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396星网锐捷57,7001,615,023.002.68
    2002085万丰奥威61,9001,315,994.002.18
    3300128锦富新材93,0001,260,150.002.09
    4601222林洋电子52,7001,190,493.001.97
    5300083劲胜精密51,3001,111,158.001.84
    6002555顺荣股份23,4001,101,672.001.83
    7002484江海股份54,8001,017,088.001.69
    8600050中国联通300,000969,000.001.61
    9002547春兴精工77,500927,675.001.54
    10600081东风科技66,319921,170.911.53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5,325.16
    2应收证券清算款107,867.91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899.39
    5应收申购款22,838,096.7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2,972,189.18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93,828,562.0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30,246,091.1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63,127,765.8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946,887.38

      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