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1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2版:信息披露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A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7月23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1 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4年二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有1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二季度,受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的拖累,经济增长持续回落,4、5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低于9%。受食品价格影响,CPI同比数据波动较大,但涨幅仍然较为温和。3月汇改后,人民币汇率预期发生变化,跨境资本套利空间缩小,二季度外汇占款增量出现明显下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宏观政策迎来实质放松,央行通过再贷款、定向降准等定向宽松的方式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在公开市场上保持净投放。存贷比、信贷额度等监管指标陆续松动,财政支出力度也明显加大。

    市场表现方面,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二季度上涨3.28%,为2012年1季度以来指数表现最好的一个季度。板块方面,利率收益率曲线出现平坦化下行,长久期金融债表现最好,10年期国开债单季度回报达到6.5%,信用债中,城投表现好于相同久期的中票和产业债,7年AA+城投回报达到5.9%,5年AA+中票回报在4.7%左右。交易所高收益债分化较为明显,随着保增长力度的加大,市场风险偏好提升,6月份部分高收益产业债大幅反弹。

    二季度,本基金加大了组合利率风险暴露,大幅增仓长久期利率债,同时提高信用组合的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大成景旭纯债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6%,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28%,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三季度,稳增长的力度加大,经济出现底部企稳的迹象,但房地产市场销售依旧低迷,房地产投资持续下滑仍然是下半年经济增长面临的主要下行风险。猪肉价格波动给通胀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但在总需求仍然偏弱的背景下,通胀压力不大。受宏观环境不景气、不良贷款压力上升的影响,银行的风险偏好难以明显提升,利率传导不畅,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预计政策仍将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有望从“宽货币”转向“宽货币、宽信用、宽财政”的全面刺激。债市行情有望从二季度的以资本利得为主的快牛行情过度到以票息收入为主的慢牛行情。

    基于以上判断,三季度本基金将以信用债作为主要配置,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但保持一定的杠杆,并根据个券风险收益变化做动态调整。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无备选股票库,无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基金简称大成景旭纯债债券
    交易代码0001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7月2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9,455,566.17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有效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债券精选策略,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走势等宏观因素的基础上,灵活配置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通过严谨的信用分析以及对券种收益水平、流动性的客观判断,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精选个券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大成景旭纯债债券A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152000153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86,271,942.71份73,183,623.46份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4年4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A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793,708.81580,330.59
    2.本期利润5,091,415.282,878,403.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5690.051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1,835,856.4677,589,927.2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641.060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56%0.14%3.28%0.08%2.28%0.06%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47%0.14%3.28%0.08%2.19%0.0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立女士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3日-12年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200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1月20日至2014年4月4日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月12日起担任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23日起兼任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1日起兼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3日起任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杨雅洁女士本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11日-6年经济学硕士,200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宏观利率研究员。2013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11日起任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0.00
     其中:股票-0.00
    2固定收益投资249,920,029.5088.77
     其中:债券249,920,029.5088.77
     资产支持证券-0.00
    3贵金属投资-0.00
    4金融衍生品投资-0.00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1,758,335.837.73
    7其他资产9,859,796.103.50
    8合计281,538,161.43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0.00
    2央行票据-0.00
    3金融债券30,830,000.0018.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0,830,000.0018.20
    4企业债券168,312,029.5099.34
    5企业短期融资券-0.00
    6中期票据50,778,000.0029.97
    7可转债-0.00
    8其他-0.00
    9合计249,920,029.50147.5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4020214国开02200,00020,794,000.0012.27
    2138036713邯郸城投债100,00010,534,000.006.22
    310146000714南宁城建MTN001100,00010,346,000.006.11
    410145900614苏交投MTN001100,00010,316,000.006.09
    512256712小清河100,01010,301,030.006.08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31,338.54
    2应收证券清算款3,798,921.31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6,009,040.22
    5应收申购款20,496.0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9,859,796.10

    项目大成景旭纯债债券A大成景旭纯债债券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07,793,881.6654,488,386.1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19,372,318.5340,558,229.4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40,894,257.4821,862,992.1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6,271,942.7173,183,623.46

      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