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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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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4/ 第024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5:00-7月18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怡心园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中国 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65人,代表股份数为2,392,961,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95,966,720股)的63.0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股份数为2,143,125,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2人,代表股份249,835,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计17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中国先生、唐桥先生、陈林女士、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傅南平先生、谢合明先生、张力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1)选举刘中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368,67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反对51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76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306,6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2%;反对518,19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20%;弃权23,764,891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98%。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唐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363,59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77%;反对1,814,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弃权27,55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5,222,9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90%;反对1,814,791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69%;弃权27,551,99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4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陈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368,67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反对45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83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301,7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2%;反对454,32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7%;弃权23,833,6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1%。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368,616,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8%;反对44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90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244,7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0%;反对441,82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7%;弃权23,903,1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傅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368,62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8%;反对43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90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249,7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0%;反对436,82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7%;弃权23,903,1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谢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368,619,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8%;反对43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90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248,548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0%;反对436,82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7%;弃权23,904,36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

      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张力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368,61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8%;反对44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23,90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243,548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80%;反对441,82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0.17%;弃权23,904,36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余铭书先生、任仕铭先生、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敏女士、杨韵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1)选举余铭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368,976,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8%;反对91,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4%;弃权23,89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8%。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605,1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94%;反对91,39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3%;弃权23,893,1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368,97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8%;反对73,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3,90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607,4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936%;反对73,89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28%;弃权23,908,3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36%。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任仕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368,97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8%;反对78,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3,90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9%。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602,4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93%;反对78,89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3%;弃权23,908,3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履行职责的交通费采用每次定额方式支付,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2,368,972,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8%;反对149,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弃权23,83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6%。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600,6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93%;反对149,79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6%;弃权23,839,26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同意2,368,97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98%;反对22,63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46%;弃权1,349,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6%。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0,607,4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94%;反对22,632,9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55%;弃权1,349,2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51%。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专项公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议案的表决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366,548,020股)、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61,823,343股)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有权参与此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为152人,所持股份数为264,149,151股。

      同意220,757,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57%;反对42,03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1%;弃权1,36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2%。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0,757,278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3.57%;反对42,031,099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5.91%;弃权1,360,774股,占出席会议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5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彭刚、周艳。

      3、结论性意见: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材料;

      2、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3、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9日

      简 历

      1、刘中国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营销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51,800股。

      2、唐桥先生,195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20,000股。

      3、陈林女士,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98,191股。

      4、张辉先生,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公司董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最近五年任宜宾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兼任宜宾市政府所属的成都五粮液大酒店总经理。2012年7月起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8月起任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5、傅南平,男,1962年10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毕业,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巡视督导。历任国投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发行部副经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副总监,深圳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劵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6、谢合明,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现任西华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中国自然科学基金评议专家,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审计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四川省统计学会常务理事,成都市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7、张力上,男,1958年8月出生,民革成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会计系主任,会计学教授;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兼职教授。现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卫士通、盛和资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8、余铭书,1962年12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政治学)。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9月享受正县级),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股票10,000股。

      9、邱萍,1964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现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融资部部长,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宜宾市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宜宾市产权交易所所长,宜宾市投资集团公司城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股票2,000股。

      10、任仕铭,1965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现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宜宾市投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宜宾市国资公司财务科科长等职。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11、刘敏,1977年10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通过四川省、国家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事务部副部长,曾先后担任宜宾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副局长、金融科副科长等职。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12、杨韵霞,1971年4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506车间党支部书记。先后在508车间、513车间、审计监督部、党委组织部工作,曾任506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股票简称:五粮液 股票代码:000858 公告编号:2014/ 第025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大楼四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刘中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两个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1、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原条款: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修改为: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2、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原条款: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修改为: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上述两个制度修订后的完整版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设立下属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下属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5名成员)

      刘中国先生(召集人)、唐桥先生、陈林女士、张辉先生、傅南平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5名成员)

      张力上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刘中国先生、唐桥先生、谢合明先生(独立董事)、傅南平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5名成员)

      傅南平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刘中国先生、唐桥先生、张力上先生(独立董事)、谢合明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成员)

      谢合明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张辉先生、傅南平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刘中国先生为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陈林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聘任叶伟泉先生、彭智辅先生、朱忠玉先生、唐伯超先生、唐圣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罗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彭智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肖祥发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表决票;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9日

      简 历

      1、刘中国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营销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51,800股。

      2、陈林女士,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98,191股。

      3、叶伟泉先生,195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最近五年一直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98,519股。

      4、彭智辅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四川省酿酒大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一直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11年7月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58,478股。

      5、朱忠玉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研究生,经济师,高级营销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兼任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月兼任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处分。持有五粮液股票11,501股。

      6、唐伯超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最近五年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关部部长、安监部部长。2012年9月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股票20,000股。

      7、唐圣云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师。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最近五年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2012年9月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股票9,100股。

      8、罗伟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经济学),1986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2014年3月起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最近五年曾任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9、肖祥发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高级经营管理师资质。2003年8月至今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2月至今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五粮液股票。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4/第026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在公司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4人,任仕铭先生出差在外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余铭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选举余铭书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拟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两个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设立下属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表决票。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9日

      简 历

      余铭书,1962年12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政治学)。现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9月享受正县级),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宾市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五粮液股票1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