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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8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7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监察稽核部、投资部、研究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固定收益部、产品部、渠道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直销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国际业务部、渠道部华东、华南、华北区。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4年6月7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0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加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编辑。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董事,硕士。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Frank Lippa先生:董事,学士, 特许会计师, 董事协会专业职称, 青年慈善机构主席。 曾在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监督方面的工作,历任加拿大皇家银行高级顾问、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首席会计师和首席财务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香港景邦经济咨询公司总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朱晓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亦春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讲师、经济学院财金系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王波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美国BK国际商务公司副总裁,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经济师,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副总干事。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财讯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袁美珍女士:监事会主席,学士。历任湖北大冶市劳动人事局副股长、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徐敬文先生:监事,硕士,美国伊利诺州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从事战略发展与财务分析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场研究分析员。

      李君波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于善辉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金融创新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研究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申晓辉先生:监事,学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机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北京中心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原机构一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朱晓光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监,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3年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4年4月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剑飞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林海先生:督察长,硕士。1995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宣传处副处长;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2000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公司银行部处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乐瑞祺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2年起任衡泰软件定量研究部定量分析师,从事固定收益产品定价及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工作。200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从事固定收益投资及研究业务。2009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部副总监。自2009年7月起至2009年9月任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09年9月起至今任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11月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4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0月至今任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由俞岱曦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吴剑飞先生,担任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于善辉先生,担任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乐瑞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投资部副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薇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221

      网址:www.citics.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注册时间: 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8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永久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邮编:200120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2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电话: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站:www.fund123.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吴阿婷

      电话:0755-82721106

      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李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争取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长期发展趋势对大类资产进行灵活配置,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在行业配置策略上,我们结合经济周期的波动规律、行业景气度以及行业估值水平紧密监测行业之间的轮动,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运用主题、选股等多种策略,并深度挖掘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价值型的个股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在债券投资方面,结合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资金供求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来对债券的收益率进行研判,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来对大类资产进行灵活配置,平衡资产收益,在市场机会来临时可以最大限度提高配置来获取收益,而在市场风险增大时能够最大限度降低配置来回避风险,从而能够获得长期超额收益。我们基于宏观经济政策、投资时钟理论、分析师对各类资产的预期以及大类资产的历史风险收益来预测股票、固定收益证券、货币等资产未来一定时期的风险收益情况,运用Black-Litterman模型及联邦利率模型对大类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合理配置,得出具体的配置比例,再结合本基金对不同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进行调整。我们后期会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季度调整优化,适时反应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以及各类资产在趋势性的较大变化。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行业的景气度及市场表现来进行行业配置,从而降低配置单一行业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

      首先,本基金在对行业进行配置时,将综合考虑行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发展趋势。即充分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政府政策等宏观因素,在分析全球产业周期、产业转移的基础上,分析产业链传导机制,判断全球产业背景下的国内各个行业的景气度。借助行业竞争结构理论,同时运用创新理论,分析行业内生的创新因素带来的行业价值变化,判断各个行业的内在价值。在分析行业的景气度、内在价值的基础上,结合各个行业的市场估值水平的判断,优选具有发展潜力以及估值优势的新兴行业。

      其次,本基金运用行业轮动策略,在分析和总结国内外历史上主要宏观经济周期不同阶段(衰退、复苏、过热和滞胀)的行业景气轮动规律与国内外股票市场不同阶段(牛市、熊市)的行业轮动规律基础上,结合对当前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特征的研究,精选契合当前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资本市场偏好的潜在优势行业并进行及时调整和动态优化。

      最后,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分析政策变化后隐藏的驱动因素,寻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高度受益于新政策的行业投资机会。

      3、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题配置策略以及个股配置策略精选成长能力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个股,优化回报,获取超额收益。

      (1)主题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主题投资分析框架”(Thematic Investing Analysis Frame)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等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于集中代表整个市场阶段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首先,寻找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这些根本性变化的内涵和寓意;其次,认清使该种趋势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挖掘出国内目前和未来在宏观大背景下具有持续性的投资主题;随后,选择受益于主题因素的行业;最后筛选出主题行业中的龙头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2)个股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配置时,选择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持续成长能力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获取公司成长和估值提升带来的双重收益。在选择个股时,主要关注公司的成长性和估值两方面因素。

      1)成长性因素

      选择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增长历史,且预期盈利能力将保持稳定增长的公司。在评估上市公司成长性方面,主要考察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成长速度、成长质量和公司的成长驱动因素。

      行业发展前景:主要从行业的生命周期、行业景气度、产业政策、产业链景气传导、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分析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公司成长速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地位,分析公司的成长速度,重点考察公司的业务增长、利润增长等,挖掘具有较高成长速度的上市公司。

      公司成长质量:主要分析公司的利润构成、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及其变化,同时考察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特征,以及公司的研发能力、管理能力、核心技术等竞争优势,评估公司的成长是否来自其内在优势,以及这些支撑公司成长的因素是否具备持续性。

      成长驱动因素:主要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团队素质等方面考察公司保持较快成长速度的驱动因素。

      2)估值因素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模式,运用相对估值指标和绝对估值模型相结合,纵向分析和横向对比的方法,评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和安全边际。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上市公司成长性和股票估值水平的基础上,选择具备持续成长能力且估值合理或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此外,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也将关注公司信息、公司行为、行业政策、市场特征等催化剂因素,以优化个股选择和组合调整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实现大类资产的配置收益。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分析,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变量进行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风险水平、流动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降低组合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6、新股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价差,从而使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计划将研究公开首发、增发新股(含创业板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计划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 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10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2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三)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五)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全价)×4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于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股票投资对象和指数的市场代表性,采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加权组成的复合型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衡量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3年11月20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并于同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但本基金投资上述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3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对“(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