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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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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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保证金快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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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招商保证金快线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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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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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期票据,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于2013年5月17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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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二季度,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维持宽松,除了IPO重启给资金面带来了短期扰动之外,6月末的年中大考平稳度过,各期限回购利率升幅基本符合季节性水平。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在二季度转向宽松,开始持续净投放:4月份向国开行投放定向再贷款,随后向县域农村法人银行定向降准,由此拉开了定向宽松的序幕;5月份和6月份又分别向小微、三农贷款达标的城商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定向降准;到了6月末市场又传出央行将启动PSL,作为与逆回购、再贷款并行的常态化货币投放工具。而春节后持续发行的正回购进入5月份之后也大幅缩量,公开市场持续净投放,也反映了央行的宽松意图。
短端债券方面,二季度短期金融债和短融等品种收益率总体呈下行趋势,回购利率保持低位、央行频出政策暖风都使得短端收益率与回购利率的利差进一步压缩。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一贯的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宗旨的原则,在提供充足流动性的同时为持有人创造了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第二季度招商保证金快线A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0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5%,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7160%;招商保证金快线B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5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5%,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86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三季度货币市场,社会融资扩张程度以及经济增长强弱将成为主要影响因素。贷款放量的力度能否对冲非标融资的压缩将决定社会融资增速回升的幅度和持续性,也决定了经济回升的强弱力度;而流动性的定向放松能否扩张到按揭贷款领域,决定了房地产的下行风险能否得到控制。在经济回升之前银行间市场资金大概率将维持宽松。我们将跟踪各方面数据及市场动态,在保证组合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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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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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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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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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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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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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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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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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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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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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