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专版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专版
  • 10:公司·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特别报道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特别报道
  •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7月17日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4年第2号)
  •  
    2014年7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3版:信息披露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7月17日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4年第2号)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29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监察稽核部、投资部、研究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固定收益部、产品部、渠道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直销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国际业务部、渠道部华东、华南、华北区。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4年6月12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0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加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编辑。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董事,硕士。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Frank Lippa先生:董事,学士, 特许会计师, 董事协会专业职称, 青年慈善机构主席。 曾在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监督方面的工作,历任加拿大皇家银行高级顾问、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首席会计师和首席财务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香港景邦经济咨询公司总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朱晓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亦春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讲师、经济学院财金系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王波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美国BK国际商务公司副总裁,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经济师,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副总干事。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财讯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袁美珍女士:监事会主席,学士。历任湖北大冶市劳动人事局副股长、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徐敬文先生:监事,硕士,美国伊利诺州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从事战略发展与财务分析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场研究分析员。

    李君波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于善辉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金融创新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研究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申晓辉先生:监事,学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机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北京中心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原机构一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朱晓光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监,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3年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4年4月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剑飞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林海先生:督察长,硕士。1995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宣传处副处长;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2000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公司银行部处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一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7年起历任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投资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助理及高级研究员;自2012年5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3年5月3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13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锋亮先生,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金融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6年起在金鹰基金先后从事行业研究、策略研究、投资助理及交易主管等相关工作,2011年1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1年7月起至今任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11月起至2013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4月起至今任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2月起至今任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由俞岱曦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吴剑飞先生,担任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于善辉先生,担任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乐瑞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投资部副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薇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杨成茜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吴阿婷

    电话:0755-82721106

    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电话: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站:www.fund123.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221

    网址:www.citics.com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注册时间: 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8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永久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2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李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重点投资于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将有突出贡献并因此受益的上市公司,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持有受益于城镇化建设的股票净值及债券净值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持有受益于城镇化建设的股票净值及债券净值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和行为都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在制定投资策略时,将充分考虑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并及时依据政策的变化而对投资策略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将在对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4)本基金在进行股票配置时,将重点考虑城镇化建设所处于的阶段,筛选出在所处阶段对城镇化建设贡献更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二)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列,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中国政府政策等宏观因素,在分析城镇化建设所处阶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配置的思路具体如下:

    (1)在城镇化建设初级阶段,重点投资于具有精细化、智能化、绿色节能等特性的基础设施行业,具体包括公用事业、环保、农业、交运设备、机械设备、房地产、建筑建材等行业;

    (2)在城镇化建设的第二个阶段,重点投资于内需相关的行业,具体包括医疗保健、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

    (3)城镇化成型期,该阶段重点配置能反映民众精神文化需求和日常需求的行业,包括文化传媒、旅游酒店、商业零售、电子、纺织服装、金融服务等行业。

    3.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股选择上,将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自下而上地采取相适应的选股策略:对于传统型的行业,本基金将重点优选具备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行业龙头股。对于新兴行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可持续性,优选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既分享上市公司高速发展阶段带来的丰厚回报,又控制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

    对于以上两类优选出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进行流动性分析,筛选出具有足够流动性的投资标的,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对象。

    此外,本基金为对上市公司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以控制投资风险,将通过更多的维度来考察上市公司,具体要求上市公司还具有以下特征:

    (1)良好的公司治理: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业绩稳定长期增长的必要条件。本基金将从股权结构、股东权益、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分析公司治理情况。

    (2)良好的财务状况:本基金在全面分析营业业务增长率、营业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基础上,将特别关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分析。本基金在关注企业成长性的同时,也兼顾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将通过资产收益类、权益收益率进一步筛选出运营效率高、盈利能力强的公司进行投资。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是影响公司长期增长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成长的长期性也就越有保证。本基金将通过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从中筛选出能长期保证稳定成长的上市公司。

    (3)强大竞争优势:企业只有具备强大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获得持续的盈利机会,进而才能保证成长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本基金将运用波特五力竞争分析理论,即分析新加入者的威胁、购买者(客户)的议价力量、取代品(或服务)的威胁、供货商的议价力量及现有竞争者之竞争态势,研究判断企业的竞争优势强弱程度、企业的获利潜力;同时,分析企业的竞争战略与企业特点、行业环境等匹配程度,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

    (4)估值水平、流动性的筛选

    本基金在精选上述成长股的基础上,将运用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企业进行合理估值;同时,从流通市值、市场交易情况等评估其流动性,筛选出流动性良好、具有足够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最终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对应的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风险水平、流动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降低组合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6.风险管理、收益锁定策略

    为实现稳定投资回报的目标,本基金在从资产配置、股票的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债券的投资组合和个券选择的投资全流程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运用数量化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预算和风险控制。此外,本基金在达到预期投资回报后,本基金会适度锁定投资收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趋势、投资组合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因素,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保证基金表现持续平稳,以达到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优化投资组合风险水平的目的,便于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收益分配政策。

    (三)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

    严格的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等贯彻实施。

    1.投资决策制度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等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中,群策群力,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主要依靠严格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来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基金大类资产、股票组合以及重点个股配置,审议基金的绩效和风险、资产配置建议以及基金经理的基金投资报告,监督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报告的执行。

    2.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因此可以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于2008年推出的覆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指数。中证国债指数通过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国债,采用发行量派许加权计算的综合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反映高信用固定收益债券的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7,530,389.002.59
     其中:股票7,530,389.002.59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9,400,000.00-89.2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0,539,453.687.06
    7其他资产3,299,540.041.13
    8合计290,769,382.72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7,530,389.002.60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7,530,389.002.60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409三友化工886,4004,263,584.001.47
    2300356光一科技167,1003,266,805.001.1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33,128.81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7,918.36
    5应收申购款3,248,492.8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299,540.0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300356光一科技3,266,805.001.13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3年度

    (自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0.20%0.04%-1.85%0.70%2.05%-0.66%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1.23%1.05%-3.88%0.72%5.11%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4年3月31日)1.43%0.94%-5.66%0.71%7.09%0.23%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0、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3年11月7日公布的《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并删减了相关信息内容。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了“(一)基金备案的条件、(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新增“(一)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序号由(三)变为(二)。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更新了第 (二)部分的“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的部分信息。

    8、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9、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

    10、将“十至二十三”标题顺序进行了更新,变更为“十一至二十四”。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