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4-049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五)、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2014年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15:00至2014年7月21日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张晓东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45,642,1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085 %。
公司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亦出席了会议。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23,355,5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0978 %。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2,286,6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987 %。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与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2、非公开发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45,559,4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19,4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
4、发行数量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5、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6、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9、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或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分别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林淑霞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2、同意公司与林淑霞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仍需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包括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做出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目标公司除标的股权出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54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4,633股,反对82,700股,弃权14,8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吕琰律师、王安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