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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4-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5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资金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腾新”)于2014年7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江滨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金额为4,200万元;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招商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两层区间型w02)

      2、产品类型:本金及保底利息完全保障

      3、产品投资方向:与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挂钩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4,200万元整

      5、产品年化收益率:保底利率2.6%,浮动利率范围0-1.4%

      6、起息日:2014年7月17日

      7、到期日:2014年9月17日

      8、本金及收益兑付:

      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存款人可支取100%存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9、资金来源: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东山腾新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11.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您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11.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11.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11.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浮动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存款人。

      11.5、信息传递风险: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存款人应根据本存款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存款人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向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11.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自存款人签署《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至存款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招商银行有权决定本存款不成立。

      11.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1.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投资方向:本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走势挂钩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5、产品年化收益率:到期日持有到期的,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85%

      6、起息日:2014年7月17日

      7、到期日:2014年11月15日

      8、本金及收益兑付:

      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均于客户所认购产品到期时(提前终止为提前终止时)一次性结算支付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11.1、汇率风险:如果本产品适用的货币不是客户常用的货币,而客户需要在到期日将投资兑换成客户常用的货币,客户的投资回报可能会因汇价波动的影响而增加或减少。

      11.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合同的继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11.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本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走势挂钩,客户的理财收益随SHIBOR值的波动而浮动,且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突破相应区间时,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收益。

      11.4、银行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将无法获得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11.5、流动性风险:客户只有在所认购产品起息日起的第十五天后,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处于大于等于0%且小于7%区间的情况下才有提前终止权,除此以外无权将理财合同提前终止,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产品的风险。

      11.6、再投资风险: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再次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11.7、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11.8、本产品提前终止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500万元。

      经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6,05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6,2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6,000万元。

      综上,公司截至目前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9,55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6,2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合计6,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江滨支行签署的《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2、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的《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