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4-037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和议案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下午15:00 至7月2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曙光西里甲5号院E座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440,639,1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517%;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29,558,2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司股11,080,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47%。
实行累计投票选举董事的表决票总数:4×440,639,133股=1,762,556,532票
实行累计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票总数:3×440,639,133股=1,321,917,399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曹怀根先生、吴方辉先生、陈昌富先生、颜冬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 决 议 案 | 统计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作废 | |||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选举董事 | 曹怀根 | 440,619,133 | 0 | 0 | 0 | |
吴方辉 | 440,619,133 | 0 | 0 | 0 | ||
陈昌富 | 440,619,133 | 0 | 0 | 0 | ||
颜 冬 | 440,699,133 | 0 | 0 | 0 | ||
合计 | 1,762,556,532 | 0 | 0 | 0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苑苑女士、姚建国先生、王志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 决 议 案 | 统计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作废 | |||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选举监事 | 张苑苑 | 440,679,133 | 0 | 0 | 0 | |
姚建国 | 440,619,133 | 0 | 0 | 0 | ||
王志标 | 440,619,133 | 0 | 0 | 0 | ||
合计 | 1,321,917,399 | 0 | 0 |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4-038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7月21日下午在北京三元桥中航工业大厦E座五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孟军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刘学军出席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坚、孟军、曹怀根、吴方辉、刘学军;
2、提名委员会:刘骏民、王坚、刘学军;
3、审计委员会:王秀芬、刘骏民、颜冬;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学军、王秀芬、陈昌富。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3-039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7月21日下午在北京三元桥中航工业大厦E座五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姚建国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张苑苑出席会议,监事靳武强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郭廷仁出席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监事张苑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张苑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苑苑,女,58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航院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宣传部部长,六三四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所长,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工业中航技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航工业规划建设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中航工业特级专务。
张苑苑女士未持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承担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