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11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含已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周荣志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林千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周荣志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林千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核查,2014年上半年双润小贷在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指标远优于2013年全年。本次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双润小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公司为双润小贷贷款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双润小贷其他股东分别根据出资比例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11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11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燕妮女士主持,监事会其他成员郭元强、刘静颖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含已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双润小贷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系双润小贷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此次的担保事项。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截止201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含已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因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2010年4月26日,本公司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截至2010年4月2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4,000万元,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720.00万元后已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81,280.00万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97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0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前述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582.35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已将其中包含的路演推介费用313.99万元,调整记入2010年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615.33万元,扣除预定募集资金39,303.00万元后,本公司实际超募了41,312.33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1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510188000257430 | 存放超募资金 |
2 |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注1)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 | 87020120540005759 | 用于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 |
3 |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40334001040066669 | 用于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 |
4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注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建支行 | 4100024029200005778 | 用于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 |
注1: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更名为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2: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更名为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 年7 月26 日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对原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561.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28,472.48万元,超募资金使用42,088.87万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比超募资金初始金额多776.54万元系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334.48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2,388.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88.46万元,另有未到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11,500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后)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 | 17,691.00 | 10,116.21 | 57.18 | 977.19 | 8,551.98 |
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 | 15,673.00 | 12,329.61 | 78.67 | 493.09 | 3,836.48 |
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 | 5,939.00 | 6,026.66 | 101.48 | 87.66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303.00 | 28,472.48 | — | 1,557.94 | 12,388.46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6.23%股权 | 1,314.33 | 1,314.33 | 100.00 | 0.00 | |
归还银行贷款 | 8,700.00 | 8,700.00 | 100.00 | 0.00 | |
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 | 2,100.00 | 2,100.00 | 100.00 |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 | 29.974.54 | 29.974.54 | 100.00 | 776.54 | 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2,088.87 | 42,088.87 | — | 776.54 | 0.00 |
合计 | 81,391.87 | 70,561.35 | — | 2,334.48 | 12,388.46 |
四、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 “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其生产设施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生产,项目已完成,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201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须经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12,388.46万元(含已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建研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综上,鉴于建研集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同意建研集团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但是,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尚需获得建研集团的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建研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而且,建研集团需保证自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荣志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荣志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周荣志先生辞职后,在2014年年底前仍将处于病假休养状态,后续的职务安排将视本人身体的恢复情况及公司的需要另行商定。
周荣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感谢周荣志先生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林千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千宇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任职资格,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针对《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学栋、王凤洲、李智勇已出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林千宇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电子邮箱:xmabr@winmail.cn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林千宇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会计,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主办会计、综合部副主任、财务主管,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林千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林千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荣志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荣志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周荣志先生辞职后,在2014年年底前仍将处于病假休养状态,后续的职务安排将视本人身体的恢复情况及公司的需要另行商定。
周荣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感谢周荣志先生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林千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针对《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学栋、王凤洲、李智勇已出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简历
林千宇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会计,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主办会计、综合部副主任、财务主管,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林千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林千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润小贷”)为了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扩大业务,提高收益,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贷款。双润小贷在经批准的贷款额度内,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机构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双润小贷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有双润小贷 10%的股权,拟承担贷款金额1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2、上述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0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708;
5、法定代表人:陈铁铭;
6、经营范围:在思明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7、注册资本:21,800万元。
8、截至2013年12 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2,574.33万元,负债总额158.40万元, 净资产22,415.93万元,营业收入1,366.85万元,净利润615.93万元。 2013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6 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2,921.29万元,负债总额155.59万元, 净资产22,765.70万元,营业收入1,549.74万元,净利润904.07万元。 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情况图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股本总额比例 |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476 | 29.71% |
厦门加捷股份有限公司 | 2,180 | 10% |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建研集团全资子公司) | 2,180 | 10% |
厦门东太集团有限公司 | 2,180 | 10% |
厦门眼科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 1,635 | 7.5% |
厦门天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1,199 | 5.5% |
厦门国岩投资有限公司 | 1,090 | 5% |
厦门双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 | 2.29% |
许琴敏 | 2,180 | 10% |
汤葆芬 | 1,526 | 7% |
魏鹏翔 | 654 | 3% |
合计 | 21,800 | 1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润小贷”)为了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扩大业务,提高收益,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发起办理不超过10,000 万元(含10,000万元)贷款的申请。
2、由“双润小贷”的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间叁年。(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间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的为准) 。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2014年上半年双润小贷在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指标远优于2013年全年。本次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双润小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公司为双润小贷贷款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双润小贷其他股东分别根据出资比例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43%、净资产的 0.60%。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1.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82%、净资产的 9.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反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半年的业务调整公司在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获得了较大的提升,2014年上半年的盈利情况远高于2013年全年,资产负债率较低,适当进行融资有助于保证资金周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本次为双润小贷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周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3项为特别议案,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议案第3项同时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98”。
2.投票简称:“建研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4年8 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建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麟祥、蔡静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