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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金泰债”违约涉本金3000万元
    2014-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后续偿债安排仍在协调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梁伟

      

      浙商证券昨日向上证报核实,由其承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12金泰债两期合计本金3000万元,由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全额回售债券,发债人金泰科技未能履约,导致12金泰债实质违约。浙商证券同时表示,目前正在与包括当地政府在内的各方面积极协调,寻求可行的偿债方案。

      据浙商证券介绍,金泰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潘建华为12金泰债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由于潘建华个人目前偿债能力存在问题,使得这一增信措施无法奏效。

      据接近事件的人士介绍,浙商证券正在与包括当地政府在内的各方面协调,希望在不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前提下解决偿债资金来源问题。

      “理论上目前还存在妥善解决偿债问题的可能性,但是这种协调只能在债券持有人耐心底线以上进行。”上述人士表示,“一旦债券持有人失去耐心,可能随即就选择起诉企业要求清偿,也没有人能够阻止。”

      此前有债券持有人质疑,金泰科技实际控制人潘建华曾在获得私募债备案前与银行就金融借款发行纠纷,金泰科技股权一度被冻结,而12金泰债募集说明书中却没有出现相关内容,浙商证券尽职调查存在疏漏。

      浙商证券对此表示,浙商证券本着诚信、勤勉、审慎、尽职的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业务,在承销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上交所公开信息显示,金泰科技于2012年6月8日获得《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接受备案通知书》,编号005号,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后首批获得备案的私募债。获得备案后,金泰科技分两期于2012年7月10日发行,合计募资3000万元。债券期限为3年,并在第二年末启动债券持有回售条款。这使得该债券在发行后两年后受到还本付息压力的考验,最终未能通过,成为首只实质违约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事实上,大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都以3年为期,并允许持有人在第二年末回售。这意味着在未来几个月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将迎来首个兑付洪峰,而12金泰债的实质违约或将增强债券持有人要求提前回售的意愿。

      据接近买方机构的人士透露,2012年中段获得备案并发行的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受到基金等机构的接受程度更高。主要是因为买方机构倾向于认为首批发行的私募债资信情况可能更加理想,风险更小。因此,首批私募债的发行更多地以市场化成分运作,多家大型基金公司参与了首批私募债的认购。

      而目前,私募债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标准产品”的身份上。据券商人士介绍,目前新发行的私募债多为定制产品,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后由合作银行全额认购。私募债在实质上成为一种银行修饰资产负债表的信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