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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221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并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因公司战略转型,同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7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222)。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222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8日,其中,交易系统:2014年8月8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4年8月7日15:00至2014年8月8日15:00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提名王椿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2.审议《关于提名林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一及议案二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逐项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二)审议情况

    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0)。

    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2)。

    议案三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8)。

    议案四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31日、2014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8、2014-221)。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办法

    ①登记时间:2014年8月5日(星期二)—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②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8月7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③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丁国微 联系电话:010-88137599

    传真号码:010-88137599 邮政编码:100029

    2、其他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306”,投票简称“湘鄂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2306

    (4)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见下表:

    (注: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但仍需对议案一、二进行累积投票。)

    (5)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一、议案二)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累计投票票数的计算与投票方法如下:如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0股A股,则其有20,000(=10,000股*应选2名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0 票,投票人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表决方式如下: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20,000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002306;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0元;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20,000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7)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8) 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湘鄂情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15:00至2014年8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授权行使投票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议案三、四 、五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一、二 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议案一、二合计选举2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可以合计投给一名独董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独董候选人。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的平均投票法,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

    3、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Xiangeqing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Cloud Live Tech Group Co.,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甲2号一层、二层

    邮政编码:100142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3层

    邮政编码:100085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餐饮业的繁荣与发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服务大众提供优质的新媒体服务体验为宗旨,基于构建大数据生态环境,垂直整合互联网数据,通过云计算、云终端、垂直搜索、社会计算等技术与产品,以及产业模式创新,实现行业领先的商业化应用和规模化效益。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2012年转增股本20,000万股,2013年转增股本40,000万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2012年转增股本20,000万股,2013年转增股本4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实行分类表决,不仅需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还需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表决通过。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对应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提名王椿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提名林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5.00

    委托股数对应的表决意见
    1股同意
    2股反对
    3股弃权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
    议案1《关于提名王椿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议案2《关于提名林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 --
    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议案5《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