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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3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17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4年7月2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毛少君先生委托董事章烨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与讨论。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告2014-03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增选周明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周明良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即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周明良先生:196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年8月起供职于浙江电除尘器总厂,曾任菲达环保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2003年4月至今,任菲达环保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提供的资料,董事候选人周明良先生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周明良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聘任章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章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章烨先生:1971年6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轻工总会自动化研究所开发工程师,菲达集团诸暨兴达电气有限公司开发部副部长,菲达集团副总工程师,菲达环保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2012年4月至今,任菲达环保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新聘任总经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的提名、聘任总经理程序合法;同意聘任章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大气事业部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增设:大气事业部。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出资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500万元。完成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告2014-04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3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3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一)原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股,共计4000万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1600万股,于200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0号批准,非公开发行新股6344.4725万股,已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

    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股,共计4000万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1600万股,于200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0号批准,非公开发行新股6344.4725万股,已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于2014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共计转增203,444,725股,于201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44.4725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889,450元。

    (三)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份数为:20344.4725万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6,889,45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4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8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4年8月5~8、11日8∶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周明良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526菲达投票2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2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26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26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26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26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