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7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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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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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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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若N=1,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7月25日,因此适用于第1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r = 3%。具体规则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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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基金名称 | 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46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7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1328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22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7月24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4,199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0,626,092.66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32,472.3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50,626,092.66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32,472.32 | |
合计 | 550,858,564.98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003.15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18%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