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3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高勤红女士、朱军民先生、朱菊珍女士、王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贾路桥先生、贺强先生、周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会议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且当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就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发表了声明,公司独立董事还就本次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点提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在PTA生产领域中的领先地位,真正实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目的,同意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装置水平,由此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将由179,998.58万元增至3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8月11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建林,男,1963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石化行业的决策管理经验。曾任萧山色织厂厂长。先后担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萧山区纺织印染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邱建林先生曾先后获得“中国制造业十大领袖、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国家纺织工业系统劳动模范、全国纺织行业企业家创业奖、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杭州市第四届最佳青年企业家、首届浙商社会责任大奖和浙江省首届伯乐奖、浙江省劳动模范、杭州市杰出人才奖”等荣誉称号。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贤水,男,1964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近20年的化纤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东之一,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勤红,女,1963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银行金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科长、支行副行长。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军民,男,1972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具有 20 多年化纤行业财务管理经验。曾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营销采购中心总经理。朱军民先生持有杭州万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的股权,杭州万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7%的股权,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71.17%股份的控股股东,故朱军民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菊珍,女,1963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具有 20 多年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曾任杭州杭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及总审计、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松林,男,1970年 4月出生,硕士学历,具有 10 多年石化化纤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副处长、中国化纤总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化纤经济信息网总经理、北京棉花展望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路桥,男,193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教授。曾任北京经济学院教师、系团总支书记,天津纺织工学院教师、处长、系主任、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北京服装学院院长,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共青城分院名誉院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强,男,1952年9月出生,教授、博导。198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同时担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信息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琪,男,1962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1987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高级合伙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3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集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谢集辉先生、王铁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会议对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本次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重点提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集辉,男,1973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美国无线光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并购总部高级经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同时担任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铁铭,男,1963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总经理助理、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同时担任上海恒逸纺织原料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3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 年8月10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8月11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4年8月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邱建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方贤水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高勤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朱军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朱菊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王松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贾路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贺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周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事项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谢集辉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王铁铭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中监事选举事项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本公司仅接受现场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4楼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票代码:360703 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1.1.1 | 选举邱建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1.1.2 | 选举方贤水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1.1.3 | 选举高勤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1.1.4 | 选举朱军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1.1.5 | 选举朱菊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
1.1.6 | 选举王松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
1.2 |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1.2.1 | 选举贾路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1.2.2 | 选举贺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1.2.3 | 选举周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2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2.1 | 选举谢集辉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1 |
2.2 | 选举王铁铭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
3 | 《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 | 4.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0股A股,则其有60,000(=10,000股*应选6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60,000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10,000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0703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元(议案1下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0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④在议案3“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时,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8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00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号码:0571-83871992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4楼董办
邮政编码:311215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委托授权书(附件一)。
特此通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积累投票制表决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 | ||
1.1.1 | 选举邱建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2 | 选举方贤水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3 | 选举高勤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4 | 选举朱军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5 | 选举朱菊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6 | 选举王松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 | ||
1.2.1 | 选举贾路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2 | 选举贺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3 | 选举周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
2.1 | 选举谢集辉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2.2 | 选举王铁铭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普通投票制表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3 | 《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 |
备注:
一、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二、议案3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打“√”。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3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在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选举蔡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蔡萍女士将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同上述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蔡萍,女,197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4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项目总投资额概况
(一)调整项目总投资额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投资 PTA 节能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拟在现有的 PTA 装置基础上,实施 PTA 节能技改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节能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9,998.58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本次节能技改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在PTA生产领域中的领先地位,真正实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目的,浙江逸盛拟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装置水平,由此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将由179,998.58万元增至300,000万元。
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原确定的节能技改项目资本金79,998.58万元已由浙江逸盛股东按股比出资解决。对于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与79,998.58万元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仍将由浙江逸盛申请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逸盛注册资本为48,584.44万美元,其股东持股比例情况为: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股56.067%;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067%;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933%;香港盛晖有限公司13.933%。
(二)调整项目总投资额的决策审批程序
201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总投资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须提交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项目总投资额后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浙江逸盛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邱建林,注册资本为48,584.44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第3类易燃液体(1,4-二甲苯)、第8类腐蚀品(乙酸【含量>8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增加投资总额,可以进一步提高装置水平,进一步提高本次节能技改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在PTA生产领域中的领先地位,真正实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存在的风险
受原材料价格及下游聚酯工厂需求波动影响,PTA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预计该项 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面临PTA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PTA行业新增产能已在逐步增加,未来公司还将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市场开拓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本次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增加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装置水平,进一步降低公司PTA产品单位物耗、能耗等生产成本,扩大公司PTA产品盈利空间,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公司主导产品PTA的产能优势和成本优势还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PTA生产领域的领先地位将继续得以巩固。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