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尹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周建和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7,400万股(含本数)。其中,姜照柏认购24,800万股、朱勇军认购2,6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姜照柏、朱勇军两名特定投资者。
上述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4.01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预计总额为109,87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姜照柏先生、朱勇军先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等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若国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台新的规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勇军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上网公告附件:
1、《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姜照柏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与朱勇军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3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黄耀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监事邢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杨昊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由3位监事进行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7,400万股(含本数)。其中,姜照柏认购24,800万股、朱勇军认购2,6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姜照柏、朱勇军两名特定投资者。
上述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4.01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9,87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姜照柏先生、朱勇军先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上网公告附件:
1、《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姜照柏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与朱勇军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3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经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姜照柏先生、朱勇军先生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00万股股票。姜照柏、朱勇军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其中姜照柏先生拟以现金认购24,800万股、朱勇军先生拟以现金认购2,600万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一)姜照柏
1、姜照柏基本情况
姜照柏,男,中国国籍,住所:上海市长宁路虹梅路****弄*号*幢
姜照柏先生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
2、姜照柏控制的核心企业
姜照柏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3、姜照柏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姜照柏先生为公司间接第一大股东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2,以下简称“润中国际”)的主要股东之一、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姜照柏先生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朱勇军
1、朱勇军基本情况
朱勇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泽路*号院**楼*门***号。
朱勇军先生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朱勇军先生无对外投资情形。
2、朱勇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朱勇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公司第一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朱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姜照柏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国中水务
乙方/认购人:姜照柏
2、认购意向、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和锁定期
(1)认购人同意作为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认购对象之一;发行人同意乙方作为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认购对象之一。
(2)乙方参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述认购意向是不可撤销的。
(3)鉴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双方确认,发行人有权利依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对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认购金额等事项进行最终确定。
(4)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4,800万股。
(5)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01元。
(5)认购款总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99,448万元。
(6)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7)支付方式:在收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8)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或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9)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其各自的义务并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
4、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本协议所述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且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公司与朱勇军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国中水务
乙方/认购人:朱勇军
2、认购意向、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和锁定期
(1)认购人同意作为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认购对象之一;发行人同意乙方作为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认购对象之一。
(2)乙方参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述认购意向是不可撤销的。
(3)鉴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双方确认,发行人有权利依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对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认购金额等事项进行最终确定。
(4)认购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600万股。
(5)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01元。
(5)认购款总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10,426万元。
(6)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7)支付方式:在收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8)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或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9)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其各自的义务并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
4、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止。
(下转42版)
序号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1 | 1997.3至今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 | 2006.11至今 |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3 | 1995.1至今 | 鹏欣房地产集团 | 董事长 |
4 | 1997.6至今 | 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5 | 1998.5至今 | 鹏翼房地产开发公司 | 董事长 |
6 | 1998.12至今 | 鹏欣高科技农业公司 | 董事长 |
7 | 2009.9至今 | 鹏欣智汇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8 | 2000.5至今 | 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9 | 1998.10至今 | 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0 | 2010.6至今 | 海南万宁金湾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1 | 2009.6至今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1 |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 |
2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王冰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3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 |
4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5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 | 朱晓伟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6 | 上海鹏欣润中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姜雷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7 | 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王冰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8 | 上海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姜雷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9 | 上海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徐洪林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姜雷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 |
11 | 上海鹏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装修,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房地产投资咨询 |
12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 |
13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轻纺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的销售 |
14 | 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王冰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 |
15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王冰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
16 | 上海鹏欣智汇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停车服务 |
17 | 上海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徐洪林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潢,销售建筑装潢材料 |
18 | 海南万宁金湾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旅游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销售;小型商场(食品除外)、航空售票代理 |
19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房地产、旅游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销售;小型商场(食品除外)、航空售票代理 |
20 | 盘锦鹏欣置业有限公司 | 3,000 | 丁宏伟 | 房地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百货、箱包、针织纺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电子产品即配件(技防产品除外)、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信器材、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除外)、手表、眼镜、金银饰品销售;验光配镜(隐形眼镜除外);地下停车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广告制作、发布;场地租赁 |
21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徐洪林 | 国内投资业务、基础设施投资 |
22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姜照柏 | 国内投资业务,国内商业,房地产开发服务 |
23 | 南通鹏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姜雷 | 房地产开发,以下范围限分公司凭证经营:住宿服务,中、西餐制售,理发、非创伤性美容、游泳池、浴室、一般按摩、足浴,冷、热饮,点心制售;体育项目练习场经营管理,健身、乒乓球、网球场、棋牌服务、商务会务服务;酒烟零售,装饰装潢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鲜花的销售;商务信息、酒店管理咨询 |
24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17.66 | 朱德宇 | 销售政策允许的畜禽产品及其它农副品、饲料、畜牧机械、五金、矿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牲畜养殖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冻库出租;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装卸搬运服务 |
25 | 上海鹏欣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00 | 姜照柏 | 现代农、牧、渔业种植、养殖 |
26 | 上海瑞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陆耀华 | 实业投资,食用农产品(除生猪)销售 |
27 | 启东富鹏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 | 徐洪林 | 现代农、牧、渔业种植、养殖及观光服务 |
28 | 启东富欣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 | 徐洪林 | 现代农、牧、渔业种植、养殖及观光服务 |
29 | 启东鹏融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徐洪林 | 现代农、牧、渔业种植、养殖及观光服务 |
30 | 启东融欣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徐洪林 | 现代农、牧、渔业种植、养殖及观光服务;国内贸易 |
31 | 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 | 1,000 | 陆耀华 | 羊繁育技术和养殖技术咨询服务 |
32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87,000 | 何昌明 | 矿业投资 |
33 |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3,367.35 | 何昌明 | 矿业投资、矿产品勘察等 |
34 | 南京四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1,870万美元 | 王冰 |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金属材料等批发、零售 |
35 | 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 | 1,000 | 耿桂明 | 金属材料、建材、电线电缆、机械设备等销售 |
36 | 上海泓润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朱晓伟 | 园林建设、苗木、室内装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37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 | 耿桂明 | 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 |
38 | 上海鹏新广告有限公司 | 500 | 徐洪林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
39 | 上海美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500 | 朱晓伟 | 建筑劳务分包,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
40 | 上海灵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朱晓伟 | (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产品)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制作、销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的销售,楼宇智能化工程 |
41 | 盘锦水游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丁宏伟 |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百货、箱包、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眼镜、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防技产品除外)、通信设备、劳保用品、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零售、验光配镜;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业务除外);会务服务;房屋租赁代理 |
42 | 南京水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徐洪林 | 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百货、箱包、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眼镜、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防技产品除外)、劳保用品、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零售;验光配镜;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制作、发布;会务服务、棋牌服务、健身服务;房屋租赁代理 |
43 | 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王冰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 |
44 | 吉隆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王冰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 |
45 | 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5,445 | 姜雷 | 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淡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经营、除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建筑工艺品等。 |
46 |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王光荣 | 羊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47 | 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 | 125,800 | 朱德宇 |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序号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1 | 2009.1-至今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 | 2013.9-至今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3 | 2009.1-至今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4 | 2011.3-至今 | 黑龙江乌裕尔天然饮料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5 | 2009.1-2013.3 | 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