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固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8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倪永华 | 骆向峰 | ||
电话 | 0571-63133920 | 0571-63133920 | ||
传真 | 0571-63133950 | 0571-63102488 | ||
电子信箱 | jingu@jgwheel.com | xiangfeng.luo@jgwheel.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24,099,344.04 | 581,854,245.10 | 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210,057.24 | 33,145,967.84 | 1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906,233.65 | 30,603,137.21 | 17.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0,767,103.79 | -23,072,755.18 | 536.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3.60% | 0.3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56,591,274.31 | 2,556,591,681.02 | 11.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39,591,746.11 | 919,319,098.06 | 2.21%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444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孙金国 | 境内自然人 | 18.75% | 33,750,000 | 33,750,000 | ||
孙锋峰 | 境内自然人 | 16.75% | 30,150,000 | 30,150,000 | 质押 | 29,250,000 |
孙利群 | 境内自然人 | 7.50% | 13,500,000 | 13,500,000 | 质押 | 3,500,000 |
孙曙虹 | 境内自然人 | 7.50% | 13,500,000 | 13,500,000 | ||
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5% | 5,678,8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9% | 3,400,776 | |||
陈芝浓 | 境内自然人 | 1.49% | 2,673,39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8% | 1,400,067 | |||
赵宁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305,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0% | 1,083,32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孙金国、孙利群是公司控股股东(两人为夫妻关系),孙锋峰、孙曙虹为孙金国、孙利群之子女。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但仍然面临较多不确定性,而中国经济“稳中趋好”,GDP同比增长7.4%。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等。同时,在保持钢轮主业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开始涉足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如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电子商务、分布式光伏发电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62,409.93万元,同比增长7.2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2,215.59万元,同比增长9.68%,其他业务收入(钢材贸易)6,793.21万元,同比减少10.44%。主营业务收入中5°DC车轮(主要是轿车车轮)销售收入27846.06万元,15°DC车轮(主要是卡车车轮)销售18,754.26万元,组装车轮收入5,615.28万元。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IPO募投承诺项目“年产350万只高强度钢制滚型车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产能开始释放,产销量逐渐增加。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016.35万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1.01万元,同比增长12.26%。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1、牵手美国TMW,布局上游产业链
公司的主业是生产和销售钢制车轮,对钢材的需求很大。在钢材使用和存储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氧化生锈的情况,一般都要对钢材进行前置表面处理,目前国内大都采用传统的钢材表面处理技术(酸洗法),而使用酸洗法缺点明显:环境污染、废液回收成本高、酸洗过程造成金属消耗等。对于需要进行钢材前置表面处理的企业,采用替代酸洗的工艺和设备可以达到短期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和满足日益增强环保的监管要求。
201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TMW 技术许可与合资事宜的议案》,公司将与美国The Material Works, Ltd.(以下简称“TMW”)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杭州泰恩达金固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合作主要内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公司与TMW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1%和49%的股权。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维护TMW全球独有的EPS技术所制造的金属表面处理设备,EPS技术独家许可销售区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以及韩国。
(2)市场前景:EPS(环保表面处理法)是TMW的全球独家专利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可用于加工各种钢材,可替代国内的酸洗、抛丸等传统处理工序。因整个作用过程只使用可回收的处理介质,EPS全程将不会产生污染,符合环保要求,是钢材表面处理行业革命性和颠覆性的技术。EPS设备所处理的钢材主要是热轧碳钢板卷,同时也具有更快的处理硬度更大的高碳钢、合金钢、硅钢,甚至是必须使用强度更大的氢氟酸进行酸洗的不锈钢材的能力。每台EPS设备年处理板材能力约为12万吨,以2013年我国EPS设备能够处理的板带钢材(热轧和冷轧碳钢板卷等)33,000万吨的产量测算,有望产生超过2,700台EPS需求量,市场容量广阔。
(3)合资公司设立进展:目前合资公司名称已通过核准,其它筹建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采用直接销售成套EPS设备和加工服务两种模式。从2014年4月开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钢材供应商资源和长期合作供应渠道,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开发客户,拓展较顺利,目前已有数家国内大型钢厂和钢材加工企业具有购买EPS设备的意向,2014年下半年公司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将有关客户购买EPS设备的意向转化为合同订单,为公司新创造稳定的利润来源。
2、IPO承诺募投项目进入产能释放期,进军中高端市场
(1)合资品牌汽车份额扩大,IPO承诺投资项目产能开始放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自主品牌轿车共销售136.82万辆,同比下降15.30%,占轿车销售总量的22.24%,市场份额同比下降5.41%,合资品牌轿车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2013年合资品牌轿车市场份额同比上升0.85%)。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只高强度钢制滚型车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年产200万只轿车车轮生产线主要定位于配套国内合资品牌整车制造商(现已进入上海大众、上海通用、长安福特、广州本田等客户的配套供货体系),该生产线进口最先进的轿车车轮生产设备,为国内第一个全自动生产线,其产品技术指标现已全面达到国内合资品牌整车制造商的要求。2014年上半年乘用车合资品牌实现销售1,956.99万元,比2013年全年增加1,917.66万元。
年产200万只轿车车轮生产线和年产150万只卡车车轮生产线自2014年上半年开始进入产能释放期,因产量处在继续爬升过程中,产出供不应求,其中年产200万只轿车车轮生产线目前仅能满足上海大众一家客户的配套需求。向上海大众配套供货,实现了公司首次向国内合资品牌汽车整车制造商供应主行驶轮突破,为公司向其他国内合资品牌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供货打下良好基础,目前公司已进入上海通用、长安福特、广州本田、奇瑞捷豹路虎等客户配套供货体系。根据已有订单或潜在订单判断,公司基本可以消化上述产能。
(2)进军中高端市场,产品持续升级
201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计划总投资为 13.8亿元,其首期投资项目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6.2亿元,达产后,新增年产能400万只高强度高通风孔乘用车钢制轮毂和年产100万只高强度轻量化商用车钢制轮毂。
车轮按制造材质的不同,可分为铝合金车轮和钢制车轮。传统钢轮与铝轮相比成本较低,不易刮花;但同时有着重量较重、美观性差等缺点。市场划分上,在乘用车领域,传统钢制车轮市场份额目前远低于铝合金车轮,特别是在中高端乘用车领域,铝合金车轮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因对钢轮的轻量化和美观化发展起步较早,欧美国家乘用车采用钢轮的比重已达到50%,而我国钢轮的比重约为20-30%,差距较大,随着钢制车轮在轻量化及美观度方面的进步,同时整车制造商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正努力控制生产成本,我国轻量化、美观化的钢制车轮在乘用车领域的使用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开始替代部分铝合金车轮市场。公司十几年一直专注于钢轮生产,稳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技术研发水平遥遥领先国内同行,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技术储备丰富,公司具备根据行业发展改进和升级钢轮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实力。公司是全球少数和国内唯一掌握轮辋旋压技术的钢制车轮生产企业,轻量化技术的运用使得公司部分产品质量甚至轻于同型号同尺寸的铝轮,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在卡车22.5x8.25车轮上做到30公斤的企业(国内同类产品重量一般在42-45公斤左右),完全符合欧美主流卡车制造商要求。公司已研发出与铝合金媲美的轻量化、美观化钢轮产品,其中高通风孔车轮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因其具有“美观化、轻量化、高强度”的特性,且重量接近于铝轮,很快就获得市场认可,2014年7月9日即获得上海通用《供应商指定合同》,约定公司2016年9月开始向其供货(作为主行驶轮),供货期为6年。2014年上半年与多家合资品牌与自主品牌客户对于公司高通风孔车轮产品的认证已在进行中。预计未来随着我国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大,公司轻量化、美观化、高质量的钢轮将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抢占部分铝轮市场。
3、下游特维轮转变战略,增加第三方加盟
特维轮目前还处于投资阶段,公司前期主要采取开设直营门店的模式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因直营门店的模式具有投资成本较大和拓展速度受限等缺点,所以公司开始逐步调整策略,采取直营门店和第三方联盟结合形式,即在一个地区内开设少量直营门店,再同当地轮胎店、汽车维修店、美容洗车店等合作,作为特维轮的加盟服务网点。特维轮的重点在线上推广,线下引流,这样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增进了与消费者的沟通,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的购物需求。在天猫的年中大庆当天,特维轮网上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未来特维轮也会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以更好发展特维轮。
4、涉足新能源,进军绿色产业
2013年前中国占全球光伏产业链70%的产能且90%产品出口,片面追求产能扩张加速了中国光伏产业调整,也为公司等在光伏行业低谷期适时进入提供契机。随着中国光伏供需结构内生性调整的需要以及世界主要光伏应用大国贸易政策的演变,并受到全球气候和减排压力倒逼、全国产业升级转型、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因素的影响,2013年真正成为的中国启动国内光伏应用大市场的元年,分布式光伏应用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2014年3月6日,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实现控股杭州合大新能源80%股权。公司此次收购主要是基于以下考量:杭州合大目前有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批文(其中富阳30MW,宁波20MW),该批文较难获得且有独占性,即当地政府有配额,分配完后,其他公司就无法再获得批文。这两个项目都已经开始施工,预计今年就能产生效益,未来会有稳定的收益来源。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公司于2014年3月6日签订的《关于签订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受让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公司持有的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以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增1,5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11日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认购款共8,000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4年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