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57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
| 营业总收入 | 201,959,631.15 | 241,907,524.12 | -16.51% |
| 营业利润 | -13,193,994.56 | 20,712,907.60 | -163.70% |
| 利润总额 | -12,533,994.03 | 20,946,130.13 | -159.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34,675.40 | 17,081,328.51 | -165.7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 | 0.10 | -17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2.28% | -3.78%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总资产 | 1,012,949,607.04 | 1,111,639,220.81 | -8.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745,722,903.85 | 756,357,371.55 | -1.41% |
| 股本 | 171,645,000.00 | 171,645,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34 | 4.41 | -1.59% |
注 :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12,949,607.04元,较年初下降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45,722,903.85元,较年初下降1.41%;股本与年初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34元,较年初下降1.59%。 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均出现较大比例下降,出现了亏损,盈利能力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中石化西南市场油气开发投资规模发生变化,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规模调整,引起公司在该市场的钻井液技术服务业务规模缩减,工作量出现大幅下降;二是由于中石化大力推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措施,西南地区重复使用钻井液和压井液,导致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业务项目合同价款出现下降趋势;三是由于华北市场和西北市场服务项目回款不顺利等原因,公司决定调整在华北和西北市场的钻井液技术服务队伍布局,引起华北、西北市场营业收入减少;四是由于整体工作量减少,竞争激烈,导致油田业务的投标价格进一步加剧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作业材料成本上涨,部分新市场、新业务处于前期开拓,未达到预期效果。 |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14年1-6月净利润为“亏损1,200万元至亏损1,000万元”,(内容详见 2014年 4 月 29 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
四、其他说明
| 无。 |
五、备查文件
|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钱忠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曹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田琳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58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7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被提名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文件。
(二)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4 年 8 月 7 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艳 邓红梅
联系电话:0816-2211551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邮编:621000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 提 名 人 | 联系电话 |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型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
| 董事候选人信息 | ||||
| 姓 名 | 性 别 |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是 □否 |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 其他说明 | 注: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59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7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根据选定的合格监事候选人召开监事会,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文件。
(二)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4 年 8 月 7 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艳 邓红梅
联系电话:0816-2211551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邮编:621000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 提 名 人 | 联系电话 |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型 | 股东代表监事 | ||
| 监事候选人信息 | |||
| 姓 名 | 性 别 |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是 □否 |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 其他说明 | 注: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60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实用新型专利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申请日 | 专利权期限 | 证书号 |
| ZL201320831660.5 | 一种调节式送料除尘卸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3年12月17日 | 10年(自专利申请日起算) | 第3632283号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种调节式送料除尘卸料装置为公司自行研发、设计和生产的一种卸料装置,公司对该项专利拥有绝对的自主知识产权。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