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4-022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9点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柯俊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3号)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9日
附件:柯俊财先生简历
柯俊财先生于1989年毕业自香港大学理学系,并于1991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14年8月起,柯先生担任嘉士伯中国区首席执行官职务。
柯俊财先生在中国快速食品饮料消费市场拥有近二十年的丰富工作经验。在加入英联投资之前,他曾担任亨氏中国(Heinz China)总裁,以及亨氏龙凤公司(Heinz LongFong)董事总经理。
柯先生于2005年加入亨氏中国,担任亨氏联合有限公司(Heinz UFE)董事总经理,负责婴儿营养业务。他于2007年获擢升为亨氏中国总裁,负责婴儿营养与西式酱料业务。在他的领导下,亨氏中国公司成功进军中国婴儿营养及西式酱料食品服务两块市场。2008年,他被指派整合被亨氏所并购的龙凤冷冻食品公司,成功将龙凤业务与亨氏业务并合,使业务受惠于新的企业策略,延续了其高速发展轨道。
在加入亨氏之前,柯先生是屈臣氏斯柏克林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他也在杨协成中国分公司担任过总经理达三年时间。柯先生也曾经在中国恒天然公司消费品部门工作了八年。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4-023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8月 14 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8 月 8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8 月 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8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新区分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镇恒山东路9号)接待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8月8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13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乡龙泉村一号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乡龙泉村一号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80
(三)联系人:许玛、杨勇 电话:023-89139388 传真:023-89139393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32 | 重啤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13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3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3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3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补选柯俊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3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四名独立董事对提名柯俊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认真谨慎的资格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拟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柯俊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柯俊财先生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郭永清(签名): 曲 凯(签名):
陈 重(签名): 孙芳城(签名):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