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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补偿工作组关于补偿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
    201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4-047

      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补偿工作组关于补偿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作为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偿基金”)的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www.sipf.com.cn)“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专栏(以下简称“专项补偿基金专栏”)、《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刊登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关于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管理人公告》(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告》”),披露了专项补偿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支付补偿资金的基本流程等事项,并成立了专项补偿基金补偿工作组(以下简称“补偿工作组”)负责执行专项补偿基金日常事务。为方便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特公告补偿资金确认和划付的详细流程。

      2、本次补偿资金确认和划付将通过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金额信息、适格投资者申报、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三步实施。

      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金额信息是指适格投资者通过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注册查询或通过交易系统查询补偿权份额获知其补偿金额; 适格投资者申报是指适格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或本公告列明的其他方式发出确认补偿金额的有效申报指令; 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是指补偿工作组统计核实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和补偿金额,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补偿资金代付到适格投资者所属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由结算参与人将补偿资金划付到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3、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必须完成有效申报。适格投资者进行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关于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基金设立公告》”)、《管理人公告》及其附件《和解承诺函》,以及专项补偿基金专栏公布的有关文件,并确保已经理解相关文件的各项条款及其内容的含义。

      4、对同一适格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的多个营业部对应的多个托管单元上交易海联讯股票所产生的补偿金额合并计算,补偿权份额同步派发至多个托管单元,在多个托管单元同步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即适格投资者申报的委托数量应与本人在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查询获知的补偿金额一致。

      一、补偿方案

      关于本次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金额及其计算方法等)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在专项补偿基金专栏(http://bcjj.sipf.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刊登的《基金设立公告》和《管理人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通过拨打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50-1380进行咨询。

      二、补偿资金发放实施安排

      对接受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愿意与海联讯股东达成和解的适格投资者的补偿资金确认及发放,分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金额信息、适格投资者申报、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三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格投资者了解补偿信息

      1、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注册及登陆查询

      自2014年7月23日起,专项补偿基金专栏(http://bcjj.sipf.com.cn/)开放适格投资者的注册及补偿金额查询功能。适格投资者按照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提示及要求完成注册并登陆后,可查询其补偿金额及计算方法。

      2、补偿权份额派发及查询

      补偿工作组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适格投资者补偿金额信息以补偿权份额派发的形式推送至适格投资者深A证券账户中,适格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查询获知其补偿金额。(一份补偿权份额对应的补偿金额为1元人民币,在多个托管单元同步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

      (1) 补偿权代码、简称

      补偿权代码:365277

      补偿权名称:HLX补偿

      (2) 补偿权派发方式和上市安排

      免费派发,不上市交易。

      (3) 补偿权派发基准日、派发到账日

      补偿权派发基准日为2014年6月3日。补偿权派发到账日为2014年7月31日。

      (4) 补偿权派发对象

      对海联讯股票的交易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适格投资者:

      ①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② 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③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5) 补偿权份额的确定

      补偿工作组将适格投资者补偿金额,转换成相同数量的补偿权份额(一份补偿权份额对应的补偿金额为1元人民币)。

      对同一适格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的多个营业部对应的多个托管单元上交易海联讯股票所产生的补偿金额合并计算,补偿权份额同步派发至多个托管单元,在多个托管单元同步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

      (6) 补偿权派发规则

      ① 截止派发基准日,适格投资者若有海联讯股份托管于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对应的某托管单元,补偿权份额将派发至该证券公司下的该托管单元;为方便申报,若适格投资者在多家证券公司的多个营业部对应的多个托管单元上均有海联讯股份托管,补偿权份额将重复派发至相应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多个托管单元,但重复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

      ②截止派发基准日,适格投资者未持有海联讯股份的,补偿权份额将派发至派发基准日前最后一次发生海联讯股份交易的托管单元;

      ③在派发基准日之前,若适格投资者的深市A股证券账户发生合并、更换、销户、挂失补办、注销新开或派发基准日之后证券账户发生合并、更换等特殊情况的,补偿权份额不作派发。有前述特殊情况的适格投资者须联系补偿工作组;

      ④若适格投资者在2014年7月23日前,曾在信用交易账户上交易海联讯股份的,则该适格投资者的补偿权份额将不作派发,其可以通过与信用账户所属券商共同确认的与信用账户同名的深A股证券账户申报补偿(详细确认方式可联系补偿工作组获取)。

      (7)补偿权份额派发

      ①补偿工作组根据补偿权份额计算规则和派发规则生成适格投资者的补偿权份额,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至适格投资者的深A证券账户;

      ②在多个托管单元同步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

      (8)补偿权份额查询

      ①适格投资者于派发到账日后可查询其补偿权份额是否已派发到账。若适格投资者未能查询到补偿权份额,请与补偿工作组联系。 ②派发基准日之后,如适格投资者发生转托管等情况,请通过原托管单元查询补偿权份额,或与补偿工作组联系。

      (二)适格投资者申报

      1、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的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10日期间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申报的时间为2014年8月1日上午 9:30 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申报

      适格投资者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方式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的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业务的程序进行。

      (1)申报代码:365277 ,申报简称:HLX补偿

      (2)“买卖方向”为买入;

      (3)“委托价格”为1.00;

      (4)“委托数量”为通过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查询的补偿金额;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适格投资者可再次申报。

      方式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申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适格投资者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适格投资者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海联迅虚假陈述补偿申报” 或选择互联网投票系统首页左边栏图标“海联迅虚假陈述补偿申报”;

      (2)进入界面后点击“申报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证券账户”和“密码”后登录;已申请数字证书的适格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界面后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申报金额”为通过专项补偿基金网站查询的补偿金额;

      (4)确认并发送申报结果。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适格投资者可再次申报。

      方式3: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申报

      若适格投资者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申报,需于9月10 日前向补偿工作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经相关公证机构公证为真实有效的《投资者手工申报确认书》和经相关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具体申请材料形式及内容要求需与补偿工作组联系确定。

      3、申报确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申报查询“查询申报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可以在申报当日日终清算后通过申报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申报结果。当日的申报,在申报当日下午18:00后可查询,在之前的申报全日均可查询。

      如适格投资者发现申报未确认,可查询未确认的原因后再行申报。

      4、申报注意事项

      (1)补偿资金的确认申报不能撤单;

      (2)申报期间,适格投资者可在任一证券公司进行申报,不论在该证券公司是否有补偿权份额信息;

      (3)在多处托管单元重复派发的补偿权份额不累计计算,适格投资者的委托数量须与补偿权份额一致;

      (4)适格投资者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三)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资金

      1、时间:2014年9月15日

      2、资金划付

      补偿工作组统计已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及补偿金额并生成资金划付明细数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补偿资金划付至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结算参与人将补偿资金划入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3、资金划付规则

      (1)适格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有效申报,补偿资金将划付至适格投资者发出有效申报指令托管单元所属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2)适格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申报,补偿资金将划付至补偿权派发的托管单元所属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4、到账查询

      适格投资者可在2014年9月17日对补偿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若补偿资金未到账或到账金额与在专项补偿基金专栏查询获知的补偿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专项补偿基金热线电话向补偿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5、特别提示

      适格投资者在申报后至补偿资金到账前,发生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销户的,应向原资金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查询并索要补偿资金。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事项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通过如下客户服务

      热线联系补偿工作组:

      咨询电话:400-850-1380

      未尽事宜,请见补偿工作组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补偿工作组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