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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4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28日以现场(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45428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1919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5.7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4572399070.841881882329.16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1177608175.31386133824.690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6431671899.651803950.28457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1541132498.551803951.15457000.30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黄山天都支行申请贷款提供3年期人民币1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贷款届满之日起2年。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梁律师、胡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4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 年 4 月 22 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4 年5月29日、2014 年6月2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停牌期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先后与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商康”)、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的股东进行了沟通,拟以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湖南商康股权,同时募集重组配套资金;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宇星科技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以后,交易双方就交易对价、交易对方范围等问题积极进行了沟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进场进行了交易标的盈利预测、价值预估工作,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为交易作了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对价等问题达成一致,无法在原定时间之前披露重组预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29日复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