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5版)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同丰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同丰B的份额余额。
3.同丰B的运作
(1)同丰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同丰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在最后一个开放日开放同丰A的申购与赎回的,同丰B的封闭期届满日也一并顺延。
同丰B的封闭期为2012年12月27日(周四)开始至2014年6月27日(周五)止。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同丰B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丰B已于2013年2月26日(周二)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在扣除同丰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同丰B享有,亏损以同丰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同丰B承担。
4.基金份额发售
同丰A、同丰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其中同丰A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同丰B将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同丰A和同丰B的份额总额;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LOF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同丰A和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同丰A的开放日计算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分别计算同丰A和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
(1)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假设:
T日:同丰A的某一开放日或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
■:自同丰A上一次开放日次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如T日为第一次开放日,则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天数的计算规则按算头算尾原则,下同)
■: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
■: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丰A约定年化收益率4.25%
则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①如果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元乘以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
“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
②如果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元乘以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
(2)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假设:
T日: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
■:同丰B在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丰A在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T日同丰B的份额余额
则T日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
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假设在同丰A的某一开放日(T日),距离同丰A上一次开放日次日(含)的运作天数为181天,基金资产净值为33亿元,同丰A、同丰B的份额余额分别为21亿份和9亿份,同丰A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为4.25%。则T日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1+(4.25%/365)×181]=1.021元
同丰B的基金份额净值
=(3,300,000,000.00-1.021×2,100,000,000.00)/900,000,000.00
=1.284元
7.同丰A和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同丰A和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同丰A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假设:
T日:同丰A的非开放日
■:为自同丰A上一次开放日次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如果T日之前同丰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
■: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
■: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丰A约定年化收益率4.25%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①如果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元乘以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
②如果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元乘以T日同丰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同丰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T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
(2)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假设:
■:同丰B在T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T日同丰B的份额余额
T日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
上式中,在同丰A的非开放日,■为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同丰A的开放日,■为同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同丰A和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假设在同丰A某次开放日次日(含)后的第40天(Tx日),基金资产净值为30.6亿元,同丰A、同丰B的份额余额分别为21亿份和9亿份,同丰A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为4.25%。则Tx日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如下:
同丰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0×[1+(4.25%/365)×40]=1.005元
同丰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060,000,000.00-1.005×2,100,000,000.00)/900,000,000.00
=1.055元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届满,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同丰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18个月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同丰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本招募说明书“十二、基金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理念是以利率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久期配置为关键技术,实现债券组合的保值增值,通过合理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结合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运作中,还将运用灵活多样的操作策略,如:换券利差交易策略、凸性套利交易策略以及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等,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通过全面研究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通过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同期限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另外,鉴于本基金特有的运作方式,在分级运作期内的同丰A的每个开放日前以及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LOF开放申赎前,本基金将适当提高流动性较好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的配置比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大额赎回情况。
3.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1)进行独立的发行主体信用分析,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分析方法和积累分析经验数据;(2)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3)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违约风险水平。
4.期限管理策略
鉴于本基金特有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将结合每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申赎预估情况,在最大化收益的情况下,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剩余期限(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年-3年、3年-5年、5年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上配置比例。
分级运作期内,为应对同丰A每6个月的申购、赎回开放,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6个月期限里,都将结合最新的同类基金产品的申赎情况,持有相应比例的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且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锁定基础收益并在6个月到期基金份额开放申赎时保证流动性。同时,本基金还将结合前述利率、类属配置和信用三种策略,在不同的市场利率走势、信用环境下,动态调整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进行波段操作,从而提高基金收益。
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LOF份额后,本基金将预估LOF份额的申赎情况,结合本基金的债券回购比例限制,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和流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资产,以及时应对基金份额申赎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5.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6.个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中债综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长期预期收益和平均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丰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稳健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额;同丰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增强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额。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约定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或双方约定的方式),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在“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七)在“十四、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八)在“十六、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成立以来的本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九)在“二十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提供机构。
(十)在“二十八、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七、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4年7月22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35,752,108.22 | 88.62 |
| 其中:债券 | 935,752,108.22 | 88.62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4,088,223.55 | 5.12 |
| 7 | 其他资产 | 66,080,605.27 | 6.26 |
| 8 | 合计 | 1,055,920,937.04 | 100.00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38,768,000.00 | 5.48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158,666,000.00 | 22.43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58,666,000.00 | 22.43 | |
| 4 | 企业债券 | 588,763,108.22 | 83.22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90,014,000.00 | 12.72 |
| 6 | 中期票据 | 59,541,000.00 | 8.42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935,752,108.22 | 132.26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40423 | 14农发23 | 500,000 | 49,575,000.00 | 7.01 |
| 2 | 112119 | 12恒邦债 | 423,140 | 40,189,837.20 | 5.68 |
| 3 | 071418003 | 14西南证券CP003 | 400,000 | 39,992,000.00 | 5.65 |
| 4 | 130243 | 13国开43 | 400,000 | 39,948,000.00 | 5.65 |
| 5 | 130018 | 13附息国债18 | 400,000 | 38,768,000.00 | 5.48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51,083.58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095,498.50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15,934,023.19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66,080,605.27 |
| 项目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 超额 收益率 |
| 201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00% | 0.07% | -0.07% |
| 2013年度 | -3.74% | -3.75% | 0.01% |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0.53% | 1.62% | -1.09% |
| 201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 | -3.23% | -2.13% | -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