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5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 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明年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决定接受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实际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该项财务资助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展期。
独立董事发布如下意见:
1、公司及其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较低成本的财务资助,有利于充实公司现金流,加快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本公司经营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该交易的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该议案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表决对该议案时已予以回避,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丁明年先生,周群女士,张弛先生和张羽祥先生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5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4年4月3日召开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58元/股的价格认购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珍创意”)拟定向发行的670万股新增股份,占维珍创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该次定向发行实施完成后股本总额的18.03%;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的价格征集并受让维珍创意原股东持有的不超过40万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维珍创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维珍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同意维珍创意向公司以人民币6.58元/股的价格定向发行670万新股,占维珍创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该次定向发行实施完成后股本总额的18.03%。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在2014年7月24日到2014年7月28日期间,公司经营层根据董事会授权,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人民币6.58元/股的价格成功征集并受让维珍创意原股东持有的合计40万股股份。截至2014年7月28日,公司共持有维珍创意710万股股份,占维珍创意股本总额的19.11%。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