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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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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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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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氯碱行业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形势,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主要产品PVC树脂、烧碱的价格始终处于低位徘徊。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一方面合理安排产品产量,不断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报告期内,生产PVC树脂7.95万吨,烧碱 2.88万吨,原材料及能源单耗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大力推进40万吨PVC项目建设,截止报告期末, PVC、VCM、烧碱工程安装完成,正在逐步调试,化学品罐区完成 80%,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乙烯、EDC长输管线路由已经确定,并完成了工程设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0,271,304.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684,898.18元。
3.2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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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85,02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09%,主要由于本期主要产品PVC销量减少和子公司金牛物流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54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37.73%,主要由于贷款平均占用余额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37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本期对部分产品和原材料提取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95.85万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子公司金牛旭阳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实现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1.03万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98.09%,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72.62万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71.38%,主要由于本期支付补偿款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49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8,756.9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公司上年同期收购金牛旭阳50%股权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0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和支付借款利息所致。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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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5,947.91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1.98%,主要由于本期支付40万吨PVC项目工程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8,280.9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7.31%,主要由于金牛旭阳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60.3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5.13%,主要由于子公司金牛物流本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197.47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0.19%,主要由于公司预付的购买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533.65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34.68%,主要由于公司续建40万吨PVC项目购置固定资产较多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256.59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04.70%,主要由于公司本期续建40万吨PVC项目,储备的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7.2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71.94%,主要由于子公司金牛旭阳借款减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3,333.3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2.17%,主要原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要的变化为上年同期收回前期欠款而形成的非经营性收益占比较大,而本期非经营性收益在利润构成中占比较小。
3、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自查,并对其中存在的履约期限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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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行业和PVC树脂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EDC价格上涨及PVC树脂价格下降所致。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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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主要的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然体现在股东优势、人才优势、区位优势和40万吨PVC树脂项目的优势等。
3.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状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投资。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1)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投资情况。
(2)套期保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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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非公开发行258,899,676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7.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08,899.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89,391,098.00 元。截至2012年9月6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2年9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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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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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无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发生。
董事长:赫孟合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 | 100760929866 | 募集资金专户 | 136,467,963.25 |
募集资金总额 | 1,589,391,098.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710,574.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6,384,737.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 | 不适用 | 1,476,953,100.00 | 1,476,953,100.00 | - | 293,710,574.24 | 833,337,837.01 | - | - | 2015年3月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23,046,900.00 | 123,046,900.00 | - | - | 123,046,900.00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 | 293,710,574.24 | 956,384,737.01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公司所处临港化工园区近几年建设较快,需要对公司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原料长输管线路由原方案进行调整,因调整方案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沟通与协调工作量大,导致较计划大幅延后。公司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原料长输管线路由方案于2014年6月份调整完毕,影响了公司化学品罐区的施工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即在 2014 年 10 月 18 日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上述 50,000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