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赫孟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由于承债主体已破产清算,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沧骅储运有限公司对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2,930.00万元确认无法收回,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上述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2,9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核销坏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尧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沧骅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公司”)于2003年对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集团”)发生其他应收款2,930.00万元。2007年,沧化集团由于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储运公司对沧化集团其他应收款2,930.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2012年底,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沧化集团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并终结沧化集团破产清算程序。
鉴于沧化集团无法履行偿债义务并已破产清算完毕,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以上坏账进行核销,金额2,930.00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因本次拟核销坏账数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核销坏账。
公司监事会审核并以决议方式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此次核销。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民事裁定书((2007)沧民破字第5-19号、5-20号)。
特此公告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1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滞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58,899,676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7.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08,899.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89,391,098.00 元。截至2012年9月6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2年9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6,384,737.01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93,710,574.2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833,337,837.01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3,046,9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33,006,360.99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3,473,775.6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12,173.35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36,467,963.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7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2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0760929866。公司与中国银行沧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 | 100760929866 | 募集资金专户 | 136,467,963.25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4年6月30日, PVC、VCM、烧碱工程安装完成,正在逐步调试,化学品罐区完成 80%,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乙烯、EDC长输管线路由已经确定,并完成了工程设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将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将在2014年10月18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89,391,098.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710,574.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6,384,737.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 | 不适用 | 1,476,953,100.00 | 1,476,953,100.00 | - | 293,710,574.24 | 833,337,837.01 | - | - | 2015年3月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23,046,900.00 | 123,046,900.00 | - | - | 123,046,900.00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 | 293,710,574.24 | 956,384,737.01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公司所处临港化工园区近几年建设较快,需要对公司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原料长输管线路由原方案进行调整,因调整方案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沟通与协调工作量大,导致较计划大幅延后。公司化学品罐区至厂区的原料长输管线路由方案于2014年6月份调整完毕,影响了公司化学品罐区的施工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即在 2014 年 10 月 18 日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上述 50,000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