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3: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缩股和让渡)工作分别于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实施完毕。实施上述缩股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重整前的1,601,845,390股缩减至198,925,752股,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司也拟根据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1,845,390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925,752元。
2、《公司章程》原第二章第十三条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矿产资源、天然气、水泥、水电、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
拟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矿产资源、天然气、水泥、水电、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销售。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增加如下内容:
“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重整期间,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于2013年12月18日下午召开的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13年12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上述《重整计划》及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上述《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分别于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重整前的1,601,845,390股缩减至198,925,752股。”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营范围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后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神授权公司管理
层处置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2014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适时对已停业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对公司停业多年、处于亏损状态且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子公司,依法采取适当措施、方式进行处置。
公司已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开展了对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精神,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述子公司依法采取适当措施、方式进行处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3: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