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4-06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7月30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发来的《关于办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内容,唐人神控股已于2014年7月28日将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760万股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外经贸信托”),并于2014年7月29日将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解除了股权质押,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的情况
(一)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1、2014年7月28日,唐人神控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根据合同内容,唐人神控股通过招商证券的定向资产管理通道业务,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万股质押给对外经贸信托进行融资。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仅限于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票收益权的转移,不会影响唐人神控股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3、2014年7月28日,对外经贸信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唐人神控股将7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对外经贸信托,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7月2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7月21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二)解除质押登记情况
1、2013年1月23日,唐人神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2,25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月23日,股权质押期限自2013年1月2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2014年3月6日,唐人神控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中1,250万股的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剩余1,000万股尚未解除(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2、2014年3月25日,唐人神控股持有的公司10,236.87万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3%(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唐人神控股于2013年1月23日质押给中海信托的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上述唐人神控股质押给中海信托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8 %)已于2014年7月29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二、累计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338.94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078.6万股)的24.57%,累计质押6,996万股(含本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告知函》;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4.07.29);
3、《股份冻结数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4.07.29)。
4、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4.07.30)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