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32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为支持公司战略转型,王挺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王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尚有董事8人,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挺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王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至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公司对王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33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9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并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熊辉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挺先生为支持公司战略转型,于2014年7月30日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考察,现提名熊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熊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熊辉先生简历
熊辉,男,197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目前为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罗格斯商学院正教授并终身教授,担任罗格斯大学信息安全中心主任并担任商务智能的主讲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熊辉先生一直致力于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商务智能、移动计算和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曾三次获得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罗格斯商学院院长功勋研究奖,一次IBM 创新奖,一次优秀青年研究奖,并获得罗格斯大学最高学术奖。
熊辉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34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请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74)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落实工作,主要针对补充流动资金部分进行细化分析,对其中与业务直接相关部分由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且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35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王栋先生通知,王栋先生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7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王栋 | 大宗交易 | 2014-7-29 | 5.40 | 1,600 | 2.00% |
王栋 | 大宗交易 | 2014-7-30 | 5.70 | 2,400 | 3.00% |
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数(万股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栋 | 持股合计 | 8,010 | 10.01 | 4,010 | 5.01%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8,010 | 10.01 | 4,010 | 5.01% | |
有限售流通股 | 0 | 0 | 0 | 0 |
注:王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有情情形。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内容
2013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栋先生发来的《承诺函》:王栋先生承诺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4,000 万股股份在2013年12月6日起六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该等股份。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追加承诺股东若违反前述承诺,违反承诺买卖股份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王栋先生承诺股份锁定期为2013年12月6日起至2014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日,王栋先生已履行完毕该项承诺,其所持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14年6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其他承诺事项
王栋先生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其他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栋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王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王栋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14年7 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