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钢构 | 股票代码 | 60007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慧 | 黄来和 |
电话 | (021)66990372 | (021)66990372 |
传真 | (021)66990300 | (021)66990300 |
电子信箱 | mail@jnhi.com | mail@jnhi.com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196,958,226.62 | 2,146,986,640.87 | 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4,237,382.16 | 1,139,849,895.99 | -4.8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34,481.10 | -13,618,852.4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343,388,016.06 | 319,211,209.60 | 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714,913.83 | -61,524,328.85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882,568.37 | -61,865,772.5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20 | -4.772 | 减少0.14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4 | -0.12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4 | -0.129 | 不适用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8,85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34 | 162,666,059 | 无 | |||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 | 28,727,521 | 无 | |||
宣家鑫 | 其他 | 0.83 | 3,963,274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56 | 2,697,015 | 未知 | |||
马文霞 | 其他 | 0.44 | 2,105,299 | 未知 | |||
周国均 | 其他 | 0.31 | 1,500,000 | 未知 | |||
王培 | 其他 | 0.25 | 1,197,700 | 未知 | |||
樊清 | 其他 | 0.24 | 1,157,002 | 未知 | |||
孟艳风 | 其他 | 0.23 | 1,121,800 | 未知 | |||
郭剑刚 | 其他 | 0.21 | 1,015,88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法人股东,江南造船集团为中船集团下属企业,江南造船集团、中船集团与另八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仍然十分严峻,造船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船配价格继续处于低位;大型钢结构和成套设备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公司主营业务面临非常大的运营压力。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大型钢结构项目较少,船配项目主要包括长兴造船基地上层建筑、舱口盖和轴舵系以及船用液罐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投钢量约4.3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343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7 %;实现利润总额-5466万元。
2014年公司需努力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争市场",实现业务突破
继续坚持船与非船"两条腿走路"经营方针不动摇,全力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为实现扭亏为盈打下坚实基础。
2、全力"抓交付",强化生产管理
抓好产品项目的生产,确保按期交付。进一步完善生产计划和项目管理模式,建立一体化的项目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总包管理能力。
3、加强科技研发工作,提高创新能力
以培育设计、总包、制作综合能力为目标,加强上层建筑、舱口盖、大型成套设备和大型钢结构业务领域的工艺研究和研发工作,提高科技研发水平。
4、深化管理改革,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完善绩效考核、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内控和风险管理等措施深化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经营工作,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将积极探索扭亏的相关途径,尽最大努力应对退市风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3,388,016.06 | 319,211,209.60 | 7.57 |
营业成本 | 332,106,806.51 | 340,491,594.71 | -2.46 |
销售费用 | 2,639,245.72 | 2,061,999.85 | 27.99 |
管理费用 | 52,689,776.53 | 33,973,889.19 | 55.09 |
财务费用 | 6,727,632.35 | 5,109,377.09 | 31.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34,481.10 | -13,618,852.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41,785.17 | -12,018,773.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93,865.57 | -8,080,399.44 | |
研发支出 | 19,903,421.5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船配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亏损产品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江南德瑞斯本期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研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贷款利息支出的增加和存款利息收入的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收到工程款的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购置设备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江南德瑞斯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立项的科研费用增加
2、 其它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提出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计划为1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由于市场持续低迷和竞争的加剧,非船和船配业务面临巨大市场压力,承接订单量和价格下降,公司未能实现营业收入过半的目标,净利润继续出现亏损。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334,534,709.09 | 331,295,423.96 | 0.97 | 8.08 | -2.52 | 增加10.7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钢结构 | 44,445,844.85 | 50,890,949.51 | -14.50 | -59.57 | -62.99 | 增加10.58个百分点 |
机械制造 | 1,072,789.72 | -100.00 | -91.84 | |||
船舶配件 | 290,088,864.24 | 279,331,684.73 | 3.71 | 52.89 | 47.63 | 增加3.43个百分点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334,534,709.09 | 9.62 |
出口销售 | 0.00 | -100.00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包括大型钢结构、成套机械和船舶配件,大型钢结构产品有国家体育场、长江三峡工程、溪洛渡水利枢纽、上海大剧院、卢浦大桥、东海大桥和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等一批重点项目,形成了公司在大型钢结构制作领域的品牌影响力,近几年公司凭借自身实力以总承包身份连续承接了20多台大型龙门吊,树立了大型龙门吊制作的品牌。目前公司已具有并掌握当代世界上最先进的船用液化气液罐的生产制作技术,成为国内领先的大型液化气船船用液罐的制造企业,同时公司一直从事市重点工程的钢结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大量技术人员。2007年公司成立了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以及科技管理工作,继续巩固公司拥有的技术优势。公司部分改制于造船企业,拥有很强的钢结构制作和机械加工能力,在钢结构制造和机械加工能力的结合上,有较为突出的综合优势,相对于单纯钢结构或单纯机械加工企业而言,有更强的业务开拓能力。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4年6月10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公司以现位于上海松江的金结车间的部分资产(评估值20464.03万元)及现金(35.97万元)作为出资(合计20500万元),全资成立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情况见《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0655 | 豫园商城 | 3,659,225.33 | 0.18 | 0.18 | 19,430,400.00 | 158,4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买 | |
合计 | 3,659,225.33 | / | / | 19,430,400.00 | 158,400.00 | / | / |
(2)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称 | 最初投资金额(元)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上海银行 | 729,139.20 | 0.02 | 0.02 | 729,139.20 | 180,707.12 | 长期股权投资 | 购买 | |
合计 | 729,139.20 | / | / | 729,139.20 | 180,707.12 | / | /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营业收入 | 2014年6月份期末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 | 主营业务 |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1 | 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 4000 | 33.33 | 9402 | 8013 | 211 | 船用、陆用环保设备 |
2 | 上海久远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2500 | 22.66 | 1177 | 3023 | -5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3 | 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 | 8000 | 45 | 13953 | 13190 | 300 | 金属管子制作表面处理 |
4 | 上海中船防火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20 | 47.62 | 605 | 466 | -77 | 防火、防腐材料 |
5 | 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 | 7000 | 28.57 | 4741 | 4886 | 19 | 金属管子制作 |
6 | 上海染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6000 | 15 | 5061 | 7339 | 396 | 各种染料、食品添加剂 |
7 | 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000 | 50 | 14575 | 12541 | 16 | 船用设备制作、销售 |
8 | 上海江南船用电气设备厂 | 800 | 100 | 1066 | 1367 | 0.06 | 船用电器设备及低压电器等 |
9 | 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500 | 100 | 0 | 20500 | 0 |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等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500 | 完成 | 20,500 | 20,500 | |
合计 | 20,500 | / | 20,500 | 20,500 | / |
2014年6月10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现位于上海松江的金结车间的部分资产(评估值20464.03万元)及现金(35.97万元)作为出资(合计20500万元),全资成立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
"(一)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运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每年度进行分红,由董事会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拟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董事会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或股东大会上向股东作出说明,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议案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派发事项,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