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9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提案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于2011年3月发行了总额为21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川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16,期限6年,转股期自2011年9月22日至2017年3月21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7.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9.02元/股。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尚有1,249,154,000元的“川投转债”未转股,占“川投转债”发行总量的59.48 %。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一)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二)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8日至7月29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刚好有20个交易日(7月2日至2014年7月29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上一期转股价格(9.09元/股)和当期转股价格(9.02元/股,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14年7月10日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的130%,首次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决定行使“川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16)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川投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川投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