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83
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78)于2014年7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五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实贸易”)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就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所涉担保风险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自2012年4月开始,公司为苏州盛康向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贷款实际发生额9800万元,苏州盛康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因逾期归还贷款,导致本公司发生担保风险的情况;
2、2014年1-6月苏州盛康营业收入70359.87万元、净利润1405.13万元,2014年6月30日苏州盛康净资产45941.77万元。目前苏州盛康经营情况良好,订单充裕,财务状况稳健,董事会认为其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较低;
3、五实贸易为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五实贸易净资产9620.71万元,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10000万元无重大明显差距,五实贸易能够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补充救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苏州盛康银行借款的担保财务风险较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