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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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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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富恒鑫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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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鑫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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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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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华富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华富恒鑫债券型基金的生效日期,以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和截止日期等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基金经理、投资决策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5、在“六、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基金募集的内容。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删除了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基金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内容。
8、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新增“十、基金的业绩”一章,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业绩说明。
10、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本期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000,000.00 | 76.07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083,273.95 | 23.89 |
6 | 其他资产 | 6,537.12 | 0.04 |
7 | 合计 | 17,089,811.07 | 100.0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055.2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688.20 |
5 | 应收申购款 | 793.6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537.12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12.18 -2013.12.31 | 0.30% | 0.05% | -0.06% | 0.05% | 0.36% | 0.00% |
2014.01.01 -2014.03.31 | 0.60% | 0.04% | 2.66% | 0.08% | -2.06% | -0.04% |
2013.12.18 -2014.03.31 | 0.90% | 0.04% | 2.60% | 0.07% | -1.70% | -0.03%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12.18 -2013.12.31 | 0.20% | 0.04% | -0.06% | 0.05% | 0.26% | -0.01% |
2014.01.01 -2014.03.31 | 0.40% | 0.04% | 2.66% | 0.08% | -2.26% | -0.04% |
2013.12.18 -2014.03.31 | 0.60% | 0.04% | 2.60% | 0.07% | -2.00% | -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