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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4年3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2014年7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平安财富*睿誉十六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出资8,000万元认购平安财富*睿誉十六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财富*睿誉十六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

      2、产品类型:有质押和担保的信托产品

      3、认购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8.2%

      7、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徐州市交架快速路建设。

      8、抵押和担保措施:项目应收款作为抵押,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平安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财富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划付。

      10、公司与平安信托及本项目相关方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3,660万元,未超过授权范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