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卫宁软件(证券代码:300253)
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6月1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卫宁软件(证券代码:300253)”进行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卫宁软件”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