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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9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4-06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于201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现场会议于同日下午2:00在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2,160,568,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崔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并尽快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2,160,30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17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审议通过该事项。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公司可自主决定一次或分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2,160,30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17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审议通过该事项。

      3、发行方式及对象

      按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5、展期和利率调整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后如需展期或利率调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利率依期限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根据情况具体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9、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推进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时机、分期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以及就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核准、备案、登记及上市等相关事项;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次级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次级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160,213,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反对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定公司总部大楼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0,163,5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反对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审议通过该事项。

      三、律师见证意见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郑雯文、王秀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