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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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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4-临02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内容请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028)。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临029)。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2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既能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又能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交易对方的资金实力能为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涉及的利率采取公平、公正的定价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作,接受交易对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基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的目的,交易涉及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客观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8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协议约定公司接受诚通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1亿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协议约定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4,800万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震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2013年度,诚通财务公司总资产为354,390.19万元,净资产为107,370.10万元,营业收入为14,816.08万元,净利润为8,755.3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诚通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诚通财务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能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信贷利率都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诚通财务公司。

    (一)服务内容

    诚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存款余额不包含乙方发放给甲方及甲方成员企业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柒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同等授信条件下其它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平均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叁年。本协议双方签署且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授权其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有关信贷服务具体事项协议的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诚通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

    2、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2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14:0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6、《限售期》

    2.07、《股票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用途》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至11经公司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6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12经公司2014年8月1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式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详见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朝阳、欧阳光、丁静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股东登记表式样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6《限售期》   
    2.07《股票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用途》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433冠豪投票21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2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1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0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2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03
    2.04《发行数量》2.04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5
    2.06《限售期》2.06
    2.07《股票上市地点》2.07
    2.08《募集资金用途》2.08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9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10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6《关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7.00
    8《关于公司与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00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0.00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1.00
    12《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1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43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33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3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董事会决议公告中的第二项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遗漏了第2.8项《募集资金用途》,现对该公告进行更正后相关内容如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中国纸业及湛江广旭源的关联交易,董事童来明、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黄阳旭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9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8.6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80,662,439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为:中国纸业、湛江广旭源以及颜秉伦、黄晓军、王建丽、乔通。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认购方式
    1中国纸业34,522,439300,000,000.00债权
    2颜秉伦10,380,00090,202,200.00现金
    3黄晓军10,380,00090,202,200.00现金
    4王建丽10,380,00090,202,200.00现金
    5乔通10,000,00086,900,000.00现金
    6湛江广旭源5,000,00043,450,000.00现金
    合计80,662,439700,956,600.0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包括中国纸业以债权认购金额3亿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规模为400,956,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平湖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债转股项目300,000,000300,000,000
    2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612,140,000280,956,600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0,000,000120,000,000
    合计1,032,140,000700,956,6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对因此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