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发审委和
并购重组委委员监督方式
并购重组委委员监督方式
201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宁 ○编辑 枫林
证监会为加强对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委员的管理,进一步畅通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反映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日前新设了委员监督电话、信箱和邮箱。
在昨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邓舸说,委员监督电话、信箱和邮箱分别是:010-88060398,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808室(邮编100033)和weiyuanjiandu@csrc.gov.cn。邓舸表示,社会各界对委员进行监督,是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发行审核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的专门机构。而并购重组委审核并购重组事项包括: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和分立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的。因此,加强对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委员的管理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