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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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1.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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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1.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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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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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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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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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1.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1.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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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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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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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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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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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授信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 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 类条件的开放日当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当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登记结算服务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登记结算机构保留按申购或赎回金额向投资人收取登记结算服务费用的权利。
(4)增值服务费
鉴于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的高效申赎系统、结算及投资者教育等增值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据此,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以0.35%的年费率,按其持有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计算。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三、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4日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18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0.00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48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51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20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93.0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13 | - | |
2 | 30天(含)-60天 | 7.5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90 | - | |
3 | 60天(含)-90天 | 4.0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4.0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97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2.97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21.61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525,118,146.33 | 4.0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25,118,146.33 | 4.0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2,132,722,383.71 | 16.26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2,657,840,530.04 | 20.26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525,118,146.33 | 4.00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12 | 13国开12 | 2,000,000 | 200,000,774.82 | 1.52 |
2 | 120227 | 12国开27 | 1,300,000 | 127,809,535.98 | 0.97 |
3 | 120233 | 12国开33 | 1,000,000 | 98,639,854.56 | 0.75 |
4 | 041359078 | 13桂铁投CP001 | 800,000 | 80,464,284.81 | 0.61 |
5 | 041455003 | 14金隅CP001 | 800,000 | 80,388,047.63 | 0.61 |
6 | 041460022 | 14川铁投CP001 | 800,000 | 80,191,916.00 | 0.61 |
7 | 011433002 | 14五矿SCP002 | 800,000 | 80,006,001.01 | 0.61 |
8 | 041469006 | 14重汽CP001 | 800,000 | 79,985,965.34 | 0.61 |
9 | 041355024 | 13重汽CP001 | 700,000 | 70,058,676.12 | 0.53 |
10 | 041360065 | 13闽漳龙CP001 | 600,000 | 60,325,141.33 | 0.46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0558%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504%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31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0,187,118.7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1,558,370.82 |
3 | 应收利息 | 70,064,449.08 |
4 | 应收申购款 | 1,100,515,944.99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1,322,325,883.59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2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1194% | 0.0008% | 0.0105% | 0.0000% | 0.1089% | 0.0008%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3.7834% | 0.0021% | 0.3500% | 0.0000% | 3.4334% | 0.0021%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1.0644% | 0.0022% | 0.0863% | 0.0000% | 0.9781% | 0.0022% |
2012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 | 5.0133% | 0.0022% | 0.4472% | 0.0000% | 4.5661% | 0.0022%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2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1355% | 0.0003% | 0.0105% | 0.0000% | 0.1250% | 0.0003%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4.4004% | 0.0022% | 0.3500% | 0.0000% | 4.0504% | 0.0022%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1.2122% | 0.0022% | 0.0863% | 0.0000% | 1.1259% | 0.0022% |
2012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 | 5.8091% | 0.0022% | 0.4472% | 0.0000% | 5.3619% | 0.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