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包商银行为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代码:320002;B级基金代码:320019)、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7)、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代码:320008;B级基金代码:320009)、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7)、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6)、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51)、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35)、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1)、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8)、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0)、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1)、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2)、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3)、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320014)、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5)、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6)、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8)、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20)、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320022)、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21)、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代码:000559)的代销机构。
自2014年8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全部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投资者在包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包商银行的规定。
2、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目前均处于封闭期,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内蒙古及北京地区:96016;
宁波、深圳地区:967210;
成都地区:028-65558555
或前往包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bsb.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级代码:000640;B级代码:00064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5月12日成立。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自2014年8月5日起生效。
一、本次修订(1)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四段的“估值程序”中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01 %,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修改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采取截尾的方式舍去。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01 %,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将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五段的“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第四小段“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中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 位,7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修改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 位,小数点后第5位采取截尾的方式舍去,7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 位”。
投资者可访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