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4- 08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特别提示: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日15:00至2014年8月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9人,代表股份120,786,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7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8,4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9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12,381,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竞拍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786,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75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文泽雄、杨威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