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4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8日起停牌。
2014年8月4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情况详见同日的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5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4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独立董事王璐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朱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有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同意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撤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决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CLH 12 (HK) 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本次股份认购指定的项目公司,其依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公司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8月5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本次发行的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854.82 万股,全部由CLH 12 (HK) Limited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公司股本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CLH 12 (HK) Limited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CLH 12 (HK) Limited发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CLH 12 (HK) Limited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992,239,7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方案尚须提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则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申购办法、募集资金规模;
(二)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战略合作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
(四)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可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安排、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有新的规定或监管部门有新的相关要求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新的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六)按照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除外;
(七)如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是否向监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九)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
(十)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CLH 12 (HK) Limited签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及协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CLH 13 (HK)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及协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4-04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4-04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4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0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5、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11层本公司会议室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特别决议)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并需要逐项表决)
3.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3.04、本次发行的数量
3.05、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3.0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3.08、上市地点
3.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3.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特别决议)
7、关于与CLH 12 (HK) Limited签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特别决议)
8、关于与CLH 13 (HK)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特别决议)
9、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4 年9月5日、9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郑佳珍、黄晓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 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要对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中储股份A 股(股票代码60078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申报如下:
■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申报如下:
■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申报如下:
■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4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独立董事王璐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朱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同意CLH 12 (HK) Limited以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发生相应变更。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公司现行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9,914,192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8,462,392元。”如果公司在本次向CLH 12 (HK) Limited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日前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股本变动的,《公司章程》第六条中“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也将根据公司届时发行股票的实际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原《公司章程》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并购)。”
3、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29,914,1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29,914,192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98,462,3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98,462,392股。”如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股本变动的,《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中“公司股份总数”和“普通股”的股数也将根据公司届时发行股票的实际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原《公司章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前述第(三)项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现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前述第(三)项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5、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此外,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2、检查战略规划落实情况;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财务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核公司的内控制度。
(四)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此外,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其规划并提出预案和建议;2、审议有关重大的项目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3、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1、审议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主要范围、职责及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现金和股权激励计划等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2、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审查公司其他员工(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财务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3、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有关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审议有关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调整。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CLH 12 (HK) Limited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于投资者名下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4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外国投资者拟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方式实施战略投资并成为公司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年8月4日,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或“公司”)与CLH 12 (HK) Limited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16,854.82 万股,全部由CLH 12 (HK) Limited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公司51.33%的股权,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CLH 12 (HK) Limited将持有中储股份15.34%的股权,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公司43.45%的股权,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LH 12 (HK) Limited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RM 1708 DOMINION CTR 43-59, QUEEN’s RD EAST WANCHAI, HK
董事:Ming Zhi MEI、Stephen Kent SCHUTTE
注册资本:1000港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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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H 12 (HK) 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中文名称“普洛斯”)为本次战略投资而指定的项目公司,普洛斯是中国、日本和巴西领先的现代物流设施提供商。普洛斯于2003年进入中国,截至2014年3月31日,普洛斯在中国的34个主要城市拥有并管理着148个综合物流园,物业总面积1,870万平方米(包括已完工、正在开发和土地储备),未来3-5年在中国年发展支出增长率预计为30%-4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普洛斯及CLH 12 (HK) Limited均未持有中储股份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普洛斯将通过CLH 12 (HK) Limited持有中储股份15.34%的股权。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则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4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储股份
股票代码:6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CLH 12 (HK) LIMITED
住所:RM 1708 DOMINION CTR 43-59, QUEEN’s RD EAST WANCHAI, HONG KON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27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 年8 月 4 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需要满足《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具体请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内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取得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尚待取得商务部的原则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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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CLH 12 (HK) LIMITED
注册地址:RM 1708 DOMINION CTR 43-59, QUEEN’s RD EAST WANCHAI, HK
董事:Ming Zhi MEI、Stephen Kent SCHUTTE
注册资本:1000港元
注册号码:63342221-000-05-14-8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
经营期限: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不适用
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为GLP HK Holding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GLP HK Holdings Limited 为Iowa China Asse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Iowa China Asse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是Iowa China Offshore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Iowa China Offshore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是CLH Limited拥有的子公司。CLH Limited为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为一家注册于新加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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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2708室。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LH 12 (HK) LIMITED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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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LH 12 (HK) LIMITED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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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LH 12 (HK) LIMITED并无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认购中储股份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对中储股份进行战略投资。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中储股份股份权益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中储股份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6,854.82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储股份股本总额的15.34%。
若中储股份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数量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比例相应调减。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1.82元/股,不低于股票定价基准日(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中储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若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中储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认购价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商务部原则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中储股份进行战略投资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在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中储股份将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认购款缴纳通知(“缴款通知”),在满足下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认购款的先决条件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二十日内将与认购款等值的外汇足额汇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开立的专用外汇账户,并向外汇管理局申请结汇;在得到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批准后的三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认购款足额支付至中储股份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股份认购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妥为批准本次发行;(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3)商务部原则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中储股份进行战略投资,且该批复未附加任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4)信息披露义务人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开立专用外汇账户;(5)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且该核准未附加任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6)中国法律届时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7)《战略合作协议》生效。
在《股份认购合同》生效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认购款的先决条件包括:(1)不存在由相应司法管辖区域的政府机关作出的有效决定将限制、禁止或以其它方式阻止完成本次发行;亦不存在适用法律的颁布或修订将限制、禁止或以其它方式阻止完成本次发行;(2)未曾发生对中储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变化或情况。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4年8月4日,中储股份董事会批准了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尚待取得如下批准:(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中储股份股东大会批准;(3)商务部原则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中储股份进行战略投资;(4)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六、转让限制或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认购的由中储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储股份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
八、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将和中储股份在物流基地项目建设、资本市场、资金运用、海外业务拓展、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管理运营能力提升等领域进行一系列战略合作,建立并增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战略合作的具体情况请见2014年8月4日公告的中储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章节的描述。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中储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CLH 12 (HK) LIMITED营业证照
2、CLH 12 (HK) LIMITED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认购合同》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储股份,以备查阅。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CLH 12 (HK) LIMITED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CLH 12 (HK)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Ming Zhi MEI
签署日期:2014年8月 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CLH 12 (HK)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Ming Zhi MEI
签署日期:2014年8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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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元)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
1 | 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 | 391,420,000 | 387,796,000 |
2 | 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 | 253,770,000 | 153,045,400 |
3 | 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 218,110,000 | 218,110,000 |
4 | 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 | 633,940,000 | 633,940,000 |
5 | 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 60,000,000 | 60,000,000 |
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39,348,324 | 539,348,324 |
募集资金总额 | 1,992,239,724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02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03 |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3.04 | 本次发行的数量 | |||
3.05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3.0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3.07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
3.08 | 上市地点 | |||
3.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关于与CLH 12 (HK) Limited签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8 | 关于与CLH 13 (HK)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87 | 中储投票 | 18 | A股股东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9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元) |
1 | 关于终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3.02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2 |
3.03 |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3.03 |
3.04 | 本次发行的数量 | 3.04 |
3.05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5 |
3.0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3.06 |
3.07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3.07 |
3.08 | 上市地点 | 3.08 |
3.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3.09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10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与CLH 12 (HK) Limited签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与CLH 13 (HK)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提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8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8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8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8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CLH 12 (HK) LIMITED |
中储股份 | 指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本报告书另有说明除外) |
本次发行、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指根据《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储股份新发行股份的行为 |
股份认购合同 | 指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储股份于2014年8月4日签订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
姓名 | 性别 | 曾用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或地区的居留权 |
Ming Zhi MEI | 男 | 无 | 董事 | 美国 | 中国上海 | 是,新加坡 |
Stephen Kent SCHUTTE | 男 | 无 | 董事 | 美国 | 新加坡 | 是,新加坡 |
任职人员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Ming Zhi MEI | 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 | 董事、CEO |
Ming Zhi MEI | 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下属的部分公司及其他公司 | 董事/经理/顾问 |
Stephen Kent SCHUTTE | 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下属的部分公司及其他公司 | 董事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
股票简称 | 中储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787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名 称 | CLH 12 (HK) LIMITED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RM 1708 DOMINION CTR 43-59, QUEEN’s RD EAST WANCHAI, HK |
拥 有 权益 的股 份 数 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是 否 为 上市 公司 第 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披露 前 拥有 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及 占上 市 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股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股 份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股 变动数量:168,548,200股 变动比例:15.34% |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级 市 场买 卖该 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