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股东
⊙记者 夏子航 高山 刘紫瑜 ○编辑 吴正懿
山水文化及其前身——*ST天龙,在黄国忠到来的前3年中,历经东莞金正、青岛太和恒顺、中铁华夏3个控股股东,匆匆来去,抛出的3个定增方案皆不靠谱地收场。
广西人黄国忠2013年10月到来,他几乎成了一位白马骑士,左右斡旋,豁免债务,更筑巢引凤请来了印象刘三姐的控制人——另一广西人丁磊。在印象刘三姐一时注入无果的境况下,丁磊入股坐上山水文化间接二股东之位,并和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结盟”,营造一幅文化产业的海市蜃楼,并开设最高20亿元的文化产业并购基金服务山水文化。
对山水文化来说,黄国忠和丁磊投入巨资颇见成效,“比前几任股东好了太多。”
山水文化股价由此节节攀髙,从今年2月26日至6月12日3个多月时间里,股价上涨2.5倍,成为一只异常夺目的明星股。
但今年6月,柳州银行起诉查封黄国忠持有的山水文化全部2000万股(占总股本9.88%)股权,戳穿了其精心编织的一道道谎言。
上海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黄国忠隐瞒了太多事,其与幕后老板丁磊,操控着山水文化的运作大戏。
黄国忠、丁磊并非什么白马骑士,他们刻意藏匿的、由黄国忠出资2.8亿元控股70%的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广西金信”)在广西银行、担保圈“声名远扬”。广西金信在柳州银行一家的担保余额约10亿元,由丁磊提供连带担保,上述担保被认定有假担保真圈钱之嫌,银行2013年初即已判定“风险极大”并全线停止与其合作,追索无门,目前已诉诸法院的标的金额近2亿元。
这一切,山水文化从未公告。
在广西银行、银监局、丁磊及黄国忠的朋友们看来,黄国忠和丁磊本是一家人,黄只是丁磊圈钱的“台前角色”。如此再看,黄与丁在山水文化上上演的“旧兄弟新结盟”的戏码乃故弄玄虚。
丁磊当年“神来之笔”拿下印象刘三姐,但却质押所持股权大举融资并挪用印象刘三姐资金,丁磊拿不出5、6亿元真金白银解决上述问题,从而与索芙特分道扬镳。
丁磊的印象刘三姐在资金阴影下并没有那么曼妙,其和黄国忠持续不断给山水文化编织文化产业美梦。“丁磊更多是个资金玩家,而不是做文化产业的。”印象刘三姐运维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策划、制作印象刘三姐的文化产业人才陆续离开,丁磊也根本没有什么文化项目储备。”
在广西,银行、银监局、合作担保公司与企业都知道丁磊已巨债缠身。在他们看来,黄国忠、丁磊“胆子颇大”,通过“假担保真圈钱”、民间借贷、质押股权圈了大笔钱,除了在2012年花费资金收编印象刘三姐、如今砸向山水文化之外,更多资金不明去向。
对于为何隐藏广西金信,黄国忠并不愿意多说,反而是丁磊向记者解释,从2012年4月起,黄国忠已经将所持广西金信股权对外转让,但金融办没有同意,所以签署了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广西金信工商登记并未变更。
但柳州银行及银监局方面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一方面,实名股东依规负责,而且从业务接触上来说,黄国忠、丁磊仍然控制着广西金信;其次,广西金信担有较大的担保,金融办考虑到风险自然也不会允许广西金信的股东转让及变更。
此外,银监会、央行等七部委2010年联合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更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转让做了强制约束。其中,第十二条第七款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然后再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律师就此表示,依此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权变更等是有政策约束的,在未得到监管部门批准下的转让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下,黄国忠、丁磊正在两条跑道上与时间赛跑:一条跑道是债主们的追讨,另一条跑道是把资产上市、再质押借款。眼下的情况是,债务黑洞已然实际暴露出来,因为几乎所有的债主都坐不住了;另一边,资本市场对丁、黄俩人的险况浑然不觉,仍在火中取栗。详见封三·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