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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4日9: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蔡鹤皋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参会,委托邓喜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董事会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4日10: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报出。

      《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2014 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采用这些具体准则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本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定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将导致本公司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生效后,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等七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