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4-01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崇明县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春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不再担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刘建春简历见附件)
刘建春简历:
刘建春: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任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和成立时间: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
2、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68号7号楼150室。
3、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等销售。
7、股东情况: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00万元,占90%的股权。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10%的股权。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的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竞标中得崇明新城商品房基地1、2号地块,总面积为232.96亩,中标价为53585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新平旺和平街12路
(3)法定代表人:幸有文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注册资本:36000万元。
(6)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等。
(7)出资情况: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竞标中得崇明新城商品房基地1、2号地块,总面积为232.96亩,中标价为53585万元。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标价的90%进行出资48226.5万元;因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紧张,压缩对外投资,所以拟转让90%的股权。
2、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中标价的10%进行出资5358.5万元;本公司占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实际出资4286.5万元。
3、股权受让后股权结构: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三、股权受让的定价依据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银信资评报(2014)第0217号《评估报告》,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和经专项审计后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一)、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为:
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56,864.22万元,总负债55,879.34万元,净资产984.88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65,499.58万元,总负债55,879.34万元,净资产为9,620.24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8,635.36万元,评估增值率876.79%。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56,811.92 | 65,435.85 | 8,623.93 | 15.18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52.30 | 63.73 | 11.43 | 21.85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筑物 | ||||
设 备 | 52.30 | 63.73 | 11.43 | 21.85 |
无形资产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总计 | 56,864.22 | 65,499.58 | 8,635.36 | 15.19 |
流动负债 | 55,879.34 | 55,879.34 | ||
长期负债 | ||||
负债总计 | 55,879.34 | 55,879.34 | ||
净资产 | 984.88 | 9,620.24 | 8,635.36 | 876.79 |
(二)、上述资产负债状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文号为《众会字(2014)第3359号》。
1、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1、货币资金830,132.63元,其中现金4,063.00元,银行存款826,069.63元;
1.2、应收账款922,810.94元,系应收的往来款;
1.3、预付账款1,816,079.00元,系预付的工程款;
1.4、存货564,500,693.89元,系4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位于同一处地方,
1.5、固定资产——设备类522,989.94元,系车辆和电子设备;
2、评估范围及抵押、担保等情况说明:
2.1、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被评估单位的办公用房系租赁,不在本次评估范围中;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2.2、未发现委估资产有抵押或担保情况。
本次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定价依据为: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和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合计为58082.64万元进行交易。待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完成后按照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出资。
四、股权转让安排: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竞标事宜,竞标成功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等有关手续。
五、股权受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有利于区域房地产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带来积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相关文件和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4—017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5 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德邻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5日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8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
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290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为保证股权受让的顺利完成,亚通和谐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申请贷款2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公司位于崇明鼓浪屿路1000弄静南宾馆的11371平方米和新崇南路68号锦绣宾馆的11862.8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沪房地崇字(2011)第002761、沪房地崇字(2011)第002762、沪房地崇字(2011)第002740等共23张房产证,担保期限为24个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415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长兴路8号309室
法人代表:张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
公司直接持有亚通和谐80%的股份,截止2014年3月31日,亚通和谐资产总额59964.04万元,负债总额49271.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6%。2014年1-3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6012.83万元,营业利润为 628.47万元,净利润为417.3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24个月;
4、担保金额:29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协议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了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29000万元的事议,认为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前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本公司是其实际控制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具有足够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违约风险,并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今年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2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10.19%,无逾期担保。本议案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9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42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5.77%。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9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2亿元
●委托贷款资金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用。
●委托贷款期限:2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8%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向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提供贷款人民币2.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24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 8 月 5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公司6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本次委托贷款借款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名称: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8415 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长兴路8号309室
5、法人代表:张忠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
8、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
9、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9964.04万元,负债总额49271.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6%。2014年1-3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6012.83万元,营业利润为628.47万元,净利润为471.35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2.2亿元
2、委托贷款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用。
3、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24个月
4、委托贷款年利率:8%
5、资金来源: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和公司的自有资金。
6、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是确保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在股权受让中提供资金保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对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后续房产项目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提高本公司的投资收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8200万元,(不包含本次的委托贷款),没有逾期的金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8月5日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1日
●股东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南门路178号4楼A厅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提供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召集人
会议时间:2014年8月21日下午13:00时
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南门路178号4楼A厅
会议召集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单位证明、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102室。
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传 真:021-69691970
邮 编:202150
联 系 人:蔡福生
4、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21日 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4个
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692 | 亚通投票 | 4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4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 | 738692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 738692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 738692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738692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738692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投资者在股东大会时如采用:
1、一次性表决方法的: 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的,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9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进行逐项表决的:
(1)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9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9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9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申购价格栏输入“99.00”,表示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1
关于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6.81%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为保证股权受让的顺利完成,上海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6.81%。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5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9 次会议,公司6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1764064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八一路1号
法人代表:张忠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家具、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等。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作资金保证。
3、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年利率:6.81%。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上海崇明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公司获得委托贷款后将这部分资金通过银行再委托贷款给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增强亚通和谐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提高公司的收益,同时加快对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和房产项目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提高本公司的投资收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决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