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4-055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方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4,650万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64,65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关联方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化工”)164,650万元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年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1号
注册资本:32,64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东明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1,4-丁二醇、甲醇、甲醛、四氢呋喃、正丁醇的研发、生产、销售(限自产);在1,4-丁二醇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公用工程热、电、专用水和气体的销售(限自产);以上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化验。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维修、养护;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美克化工成立于2004年,为公司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美克集团持股比例为67.05%。截至2013年12月31日,美克化工总资产5,114,098,964.64元,负债总额为3,702,661,815.89元,净资产1,411,437,148.75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40,851,908.29元。
三、 担保内容
公司为美克化工因三期项目建设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额度为164,6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银团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年有效。美克化工已经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为本公司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美克化工提供的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1)如期足额清偿本公司出具的担保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按主合同规定期限足额支付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等;(2)尽快解除本公司为美克化工提供的担保,承诺尽快以投资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置换本公司本次担保;(3)本公司在本次担保合同项下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之前,因美克化工未能按有关主合同规定清偿债务而导致债权银行直接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美克化工承诺将按本公司收到的债权银行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通知的要求直接向债权银行进行全额清偿;因该等担保给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美克化工承诺向本公司全额赔偿。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了解到,美克化工以天然气和煤为原料,通过产品、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以资源优势带动技术优势,走新型工业化和差异化道路,是新疆石油化工战略规划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公司本次向美克化工提供的贷款担保将用于其三期项目的建设,美克化工三期项目与国际知名化工企业巴斯夫公司共同投资,双方的合资合作,将为美克化工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美克化工三期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美克化工的核心竞争力,并且美克化工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公司同意为美克化工三期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2,650万元,美元383.77万元, 担保的总额按照各借款主体记账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24,952.6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3.0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32%,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