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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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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网址:www.gtja.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联系人:魏巍
网址:www.cnht.com.cn
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联系人:张曼
网址:www.hx168.com.cn
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qlzq.com.cn
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6-98-98-98
联系人:孙恺
网址:www.xsdzq.cn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51、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7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48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1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6)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联系人:敖玲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联系人:习甜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20)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联系人:陶翰辰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21)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 400-678-5095
联系人:魏争
公司网站:www.niuji.net
2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翟飞飞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2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联系人: 焦媛媛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2、场内发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荣坤、张吉范
联系人:李荣坤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新华环保份额”)、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新华环保A份额”)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份额(即“新华环保B份额”)。其中新华环保A份额、新华环保B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配对转换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全部新华环保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
根据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新华环保A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新华环保B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而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新华环保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新华环保A份额与新华环保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新华环保份额,投资人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新华环保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投资人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后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外认购、申购和赎回新华环保份额。场外认购、申购的新华环保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或分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场外新华环保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按1:1的比例分拆成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人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合并为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后赎回。
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场内新华环保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投资人可选择将上述折算产生的场内新华环保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
(三)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特性不同,本基金份额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新华环保A份额为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资产净值优先确保新华环保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新华环保B份额为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新华环保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将剩余基金资产净值计为新华环保B份额的净资产。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 新华环保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0%”。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约定收益均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进行净值计算。在进行对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各自的净值计算时,本基金资产净值优先确保新华环保A份额的本金及新华环保A份额约定收益,之后的剩余基金资产净值计为新华环保B份额的净资产。新华环保A份额约定收益依据新华环保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新华环保A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2份新华环保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等于1份新华环保A份额和1份新华环保B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
4.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或存续的某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若未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新华环保A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计算日或该会计年度年初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新华环保A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最近一次该会计年度内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公告T日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 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日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新华环保A份额、新华环保B份额和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 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T=1,2,3……N;N为当年实际天数;t=min{自年初至T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基准日至T日};NAV新华环保份额为T日每份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新华环保A为T日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AV新华环保B为T日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为新华环保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513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阶段,本基金以同一个基金份额认购代码在场内和场外同时募集。
场外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1、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采用全额缴款的原则,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前端认购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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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5版)